营口是辽宁省地级市,是东北第二大港口城市,位于沈阳和大连之间,渤海湾东北岸,大辽河入海口处。截至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28.6万人[1]。截至2023年5月,下辖盖州市、大石桥市2市,鲅鱼圈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4区,总面积5427平方公里。营口是全国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四大乐器生产基地之一、“国家森林城市”[2],获评“2022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地级市)[3]。
营口地形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倾斜,滨海临河,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4]。截至2023年5月,营口已探明地下矿藏资源39种,菱镁矿储量居世界首位,镁质材料产量居亚洲第一;农业以水稻、水果、水产品为特色,有“关外江南”的美称,是国家优质稻谷基地,其稻谷在清朝时被称为贡米[2];202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431.6亿元[1]。
截至2022年末,营口有各级各类学校770所(含幼儿园、不含高校);各类卫生机构2301个,其中,医院115个,卫生院4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0个[1]。
尧舜时代,营口属青州、营州。战国时期,燕国统治今辽宁省,营口属辽东郡。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分别在今营口南部熊岳、大石桥市、盖州市置平郭县、安市县、置文县,是营口地区最早的县级建制。清康熙三年(1664年)置盖平县,隶奉天府。1861年,营口开埠,成为当时东北沿海地区商业贸易最繁荣、税收额最高的海口,曾有十几个国家在此设立领事馆,东北地区第一个海关和第一个红十字会组织均设在营口[2]。1867年,清政府增设营口海防同知厅,为首次以“营口”字样命名的官方机构。1945年,营口市第一次解放,成立营口市民主政府。1949年,改称为营口市人民政府[5]。
营口的优势旅游资源为温泉,营口温泉以品质上佳、历史悠久和储量丰富而闻名,以“三高”(水温高、日出水量高、矿物质含量高)而著称,拥有海滨温泉、冰雪温泉、医疗温泉等特色品种,被誉为东北第一泉,是中国温泉之城和十大温泉养生基地之一[2]。主要旅游景点有青龙山公园、金泰城海滨温泉旅游度假区、赤山风景旅游区、虹溪谷温泉旅游度假区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