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在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北京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竖则局将全国划分成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和“按条件申领护照”两种地区。一般民众依据户口所在地不同向当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护照。截至2006年底一共有231个城市已经成为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省会城市中仅有拉萨还属于“按条件申领护照”地区。
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须知: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余枯棚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