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拍的CT,换了一家医院就不能用了!”“抽血抽了好几次,换家医院得重来……”群众求医问药时经历的“烦心”如何能变“省心”?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只要检查检验结果上标有互认标识,且检查检验的时间、技术规范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检查检验结果在景洪市医共体各家医院内就能互认,群众就能避免重复检查,是既省钱又省力。
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今年以来,景洪市积极部署、有序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目前,景洪市医共体内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涵盖3项医学影像检查项目(DR、CT、MRI)、33项医学检验项目(生化类、血液类、免疫类等)。
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前来就医的玉大妈就亲身体验到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带来的便利。此前,她因自服草药后出现乏力、食欲不振、腹胀在勐养中心卫生院做了肝功能、血糖血脂、血常规等检测,转诊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医院对其检查结果实行互认,既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费用。玉大妈开心地说:这次来市里看病,没有重复检查,自己节约了159.3元,感谢政府有这么好的政策让我们老百姓省钱。
今后,景洪市市将加快推进景洪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信息平台,开展第二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评估工作,根据互认要求动态调整互认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学影像科室和临床实验室建设,从操作流程、专业人员能力考核、检查检验报告书写等方面着手严把质量控制关口,强化监督监管,确保既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又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医疗服务,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