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打通与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夯实全市营商环境基础,加快“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不断完善数据赋能和数字惠民服务,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目标和“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以业务协同为重点,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坚决破除部门信息壁垒,努力实现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持续深化“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助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通不少于200个政务信息系统,全面完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和数据归集,不断丰富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数据资源池,着力推动公安、民政、人社、资源规划、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积金等重点政务领域的政务信息化系统整合,实现重点部门和高频事项信息系统打通和数据资源共享。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场景,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2%,“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不低于90%,申报材料减少6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打通政务信息系统
1.实现统一认证。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均应接入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解决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重复注册、重复验证、多次登录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公安、民政、人社、资源规划、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积金等重点部门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接入,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2.实现统一受理。整合网上服务入口,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改造升级,结合“一窗受理”的审批服务模式,全面迭代使用统一受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和统一反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3.实现系统融合。对部门内部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整合和数据共享,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着力推进统一网上申报、办件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等系统的广泛应用,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4.清理“僵尸”系统。对业务流程单一、办件数量少、资源长期空闲、运维更新停滞的“僵尸”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清理,对利用程度低的专网和孤立的信息系统不再保障运维经费。(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二)大力推进政务数据归集
5.统一归集办件数据。统一归集全市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产生的办件数据,及时向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保证数据合格率达10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
6.按需归集业务数据。按照业务办理需求,结合业务系统网络环境、数据类型、管理权限等实际情况,采取前置库访问、接口调用、线下报送等方式归集业务数据。(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7.全面归集证照材料。坚持“应归尽归”原则,全面归集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各类证照和办事材料,形成全市统一可信的电子证照和办事材料库,避免重复准备、重复提交和重复审核,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8.归集监管数据。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对象、执法人员、监管行为等监管数据向“互联网+监管”平台汇聚,为监管风险预警、信用评级提供支撑,推动审批与监管联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三)夯实支撑保障基础
9.提高数据治理能力。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原则,夯实数源部门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治理政务数据,形成全市统一、精准、权威的数据资源,确保政务数据质量安全可靠。(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0.提高目录管理能力。加强目录动态维护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维护,依托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平台,采取在线编制、批量导入等方式,实现数据目录定期梳理、实时更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
11.提高数据交换能力。依托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网,完善市数据交换平台,优化完善数据交换方式,持续做好网络连通、前置库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数据交换能力,为全市政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2.提高数据共享能力。依托市数据共享平台开展在线需求对接,采取接口调用、库表对接、文件传输等方式,统一为全市各业务系统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3.提高数据开放能力。基于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设开通市数据开放平台,适时公布开放的数据清单及数据内容,推动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4.提高数据承载能力。按照“两地三中心”的模式,改造市电子政务机房,建设智慧大数据中心、“双活”中心和灾备中心,夯实城市数据底座,提高承载应用系统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
15.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源。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及要素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办事材料在全市各应用系统、发布渠道保持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统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6.推广“好差评”系统应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制度,不断优化评价、反馈、整改和监督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加快推进“好差评”数据标准化改造,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广泛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7.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推动全市政务服务移动端集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升级改造西安政务服务APP,集成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房、文旅和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形成我市统一、集成、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掌上办事平台,“掌上办”事项数达到1000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8.提升自助终端服务能力。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系统功能,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与自助终端对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事项查询、浏览打印、材料上传、进度查询等服务,实现“就近办”“自助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9.拓展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重点围绕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电子证照加密等领域,丰富政务服务应用场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行政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突破重点领域政务服务瓶颈
20.公安领域。实现公安领域政务服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认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