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9点,在西昌市海南乡缸窑村的一处拆违现场,工作人员们正在拆除一个大棚上的彩钢板。经过半年的规划、宣传,自本月9日开始,该乡的“彩钢棚”整治工作正式进入强拆阶段。
为了不重复投入劳力及时间,在开展邛海泸山景区规划暨海南片区环境整治(三期)工作时,该乡将“彩钢棚”整治工作也一并进行了。
拆迁拆违一并进行
在海南乡缸窑村的这处拆违现场,记者看见了一片用钢架搭建好的大棚,棚顶的彩钢板被钉在厚厚的泡沫板上。大棚下,发电机轰轰响,拆违人员正站在棚顶用连着发电机的电钻拧下彩钢板上的螺丝,然后将一块块蓝色彩钢板从棚顶卸下,再递给大棚下站着的人。
据海南乡武装部长、副乡长刘明立介绍,海南乡“彩钢棚”整治涉及该乡钟楼、核桃、缸窑、古城4个村,共539户,面积48566平方米。
海南乡拆违现场。
今年2月,按照市委九届四次全委会关于提升建设西昌至德昌、普格进出通道的相关决定,西昌实施了海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期)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听取相关汇报后,同意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的海南乡缸窑村、古城村“彩钢棚”拆除工作暂缓开展,延长自行拆除时间。
为了不重复投入劳动力及时间,缸窑村、古城村推迟了的“彩钢棚”拆违整治工作,将连同海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期)拆迁工作一起进行。拆房时,“彩钢棚”也将被一并拆除。
目前该乡将“彩钢棚”整治工作的重点先放在钟楼村、核桃村上。这两个村涉及的“彩钢棚”共256户,面积21697平方米。
但缸窑村、古城村的违建“彩钢棚”也并非完全不拆。当天之所以把排名前列家强拆的对象选在即将拆迁的缸窑村,就是为了让全乡村民看到乡党委、乡政府整治“彩钢棚”的决心,从而震慑村民乱搭乱建的侥幸心理。
党员干部带头拆违
拆除违建需要每家每户村民的配合。家住海南乡钟楼村4组的杨华昌是一名党员,也是该村4组的组长。早在七八年前,他家两层半的小楼房(楼顶没封顶)用“彩钢棚”搭建后,摇身一变成了三层的小楼房。在一楼的院坝里,他又用“彩钢棚”搭了一个用于烤制花椒、八角等香料以及堆放物品的小棚子。
拆违进行时。
楼顶100平方米的“彩钢棚”,加上楼底150平方米的“彩钢棚”,杨华昌搭建时一共花费了2万多元。
“我去年就听说要拆‘彩钢棚’了,今年年初也发了要拆的通知,但是一直没有强制拆除。我家楼顶的‘彩钢棚’有三层楼那么高,我不是专业人员,不敢站上去拆。”杨华昌说,作为组长、党员,此次强拆,他将带头拆除自家的“彩钢棚”,此前没有自行拆除,一是考虑到自己不是专业拆除人员怕不安全,二是内心确实舍不得。
杨华昌说,他家屋顶的防水没做好,所以“彩钢棚”搭好后有遮雨防水的功能,夏天也能防止太阳直晒。而一楼的“彩钢棚”,主要用来烤花椒等香料,把湿货变成干货后拿去卖钱贴补家用。而且,他作为组长,还堆放了几十张桌椅在棚里,自家或周围邻居有红白喜事需要桌椅时,就会用到这几十张桌椅。
“我们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彩钢棚’,拆了又漏雨又不隔热,没处烤花椒,几十张桌椅也不知道该放哪里去。但是,现在全市都在拆‘彩钢棚’,我们也必须拆。”杨华昌说,虽然拆了“彩钢棚”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诸多不方便,但他和其他村民都会支持拆违。至于以后的打算,他说,想看看能不能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把空出来的地方修成屋子、屋顶。
拆违当天,面对村民们最为关心的补偿问题,刘明立及其他乡政府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大家解释:“‘彩钢棚’本身就属于违建,违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依法拆除不给予补偿。”
截至目前,海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期)工作已进入人口审查套算阶段,予以公示后将进行拆迁。届时,拆迁、拆违将一并进行。相信通过“彩钢棚”整治以及海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期)工作,将彻底改善海南片区形象面貌,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