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如办理旅游意外险,国内游另交30元/人,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健康说明】: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④有心、肺、脑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以及其它不适合长途疲劳的人群以及75岁以上老人,不宜报名参加旅行社团。⑤孕妇请选择其他线路,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其它线路(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1、因景区现已规范实名制购票,出行请带好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行程中标注的出发、游览、参观时间为大约时间,当团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游客进行协商调整;
3、贵州酒店标准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其它同级标准酒店;
4、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知导游,记好导游手机号码以备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5、行程不含的其它当地特色旅游项目及告知内容,如有需求可与当团导游联系,合理安排时间,不给旅游留下遗憾;
6、在不减少景点及不减少正餐的原则下,导游可根据景区的具体接待情况自行调整游览及用餐顺序。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堵车、封路、塌方等),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7、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贵州当地旅游者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的投诉将无法受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尽量在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解决不了的,可在当地备案,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8、贵州地处云贵高原地区,山路较多,请穿轻便、柔软休闲鞋子;贵州素有天无三日晴之说,天气多雨,请自备雨伞;少数民族寄居地,请遵循当地风俗。9、 旅行社对旅游产品自主定价行为,会因出发地、报名时间、各家旅行社促销力度、机票折扣活动等诸多不同相关因素而导致报名价格不同。敬请各位游客在参团游览时不比较、不计较,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若因参团价格差异产生的投诉,视为无效投诉,恕不处理。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临时取消行程的需收取相应的空位费,行程抵达前一天取消的需收取车位费损失300元/人,行程当天取消的需收取车位费和房费损失400元/人,敬请留意。
根据实际情况不同,此行程可能会调整景点顺序,景点和标准不变,敬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