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6年1月1号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本次调整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费标准分别上浮20%-50%。除此之外,还调整了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此次调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了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那么,提高后的差旅费标准究竟处于怎样的水平?是否更加贴近实际的工作需求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新旧标准对比,占比最大的调整,是提高了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差旅住宿标准,所列明的36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有33个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做出提高,例如厦门市的标准由340元提高至400元。此外根据《通知》,拉萨、青岛等6个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期间上浮20%~50%。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差旅费本就有动态原则,因为价格肯定是要变动的,差旅标准就要调整。
既然此番调整了,那必是旧标准不再够用。可事实是否如此呢?记者使用某知名酒店预订平台进行搜索,以北京为例新标准的500元上限进行筛选,在主中心城区内四星级及以下酒店的选择余地较大,而以旧标准的350元,则选择多集中在三星级及以下的酒店。当年公务员出差还必须定点住宿时,就曾有规定住宿不得超过三星级,那如此看来,旧标准似乎也并不低的非常离谱。公务员小王表示,由于经常按酒店与地方政府的协议价支付,原来也并没有觉得额度不够用。
但之所以有句俗话叫“穷家富路”,说的就是出门在外难免有个意料之外的特殊情况。公务员小张却表示,自己部门经常出差,一旦地方政府的协议酒店客满,就经常为限额太低而烦心,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物价水平较高的地方。
小张说道,之前出差,在这个标准范围之内确实比较难,有时候也会面临不够用的现象,有时候就自己贴一点。
小张表示,由于标准所限,即使调研地点在中心城区,自己有时也会不得不舍近求远地跑到远一点的地方投宿,而不会轻易降低住宿档次,并不是因为自己娇气,而是为了安全。比如国家公务员出差,有时候会随身携带一些材料,安全性要考虑,现在标准提高了就会好一些。
而小苏作为一名科研人员,所在的单位参公管理,此类的烦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