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户外环境概述
我国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活动环境的整体水平极低,留守儿童活动场所设计不尽如人意,儿童活动场所常附属于学校、幼儿园,基本上还停留在“沙坑+滑梯”“健身器材式”的模式,导致了这些儿童去接受千篇一律的游戏内容,对这些地区的儿童来说活动场所少之又少。
(一)留守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现状
留守儿童活动场所中,常常不能考虑到这些地区儿童特殊的生活环境、心理以及行为特征,不能满足这些儿童特殊的精神需求,有条件的场地建设也是模仿普通儿童活动场所,而不是根据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设计,更不能充分体现当地的地域文化特征。由于农村户外空间的现实,留守儿童经常挣扎着寻找荒地,后街,甚至在沟渠等地方玩耍,在自然环境中,或许找到一只昆虫,就可以与基地建立了牢固的联系,寻找些许短暂的快乐。
(二)危险空间的产生
通过调查,农村用地与城市住宅用地相比,具有以下特点:宅基地广阔,周围为中、高层树林和破碎石墙(图1)。然而,对于那些利用周围道路来活动的儿童来说,这个空间出乎意料地成为了一个危险的空间。在通往宅基的道路上,破碎的石墙,宽广相隔的道路上,孤立关联度很小,儿童们很容易遭到伤害。农村的一些闲置土地被村民用作种植蔬菜,获取少许收入。村民各自为政,随意划分,将大面积户外活动场所占为己有,有的与河水池塘临近,悠然僻静,增加了留守儿童遇难的几率,每年都有留守儿童溺水,这类新闻层出不穷,不难想象儿童的活动区域少之又少。
二、二、空间场所驱动力的产生
诺伯格·舒尔茨曾经指出要体现出不同场所具有的不同的“场所精神”或者“场所的意义”,不仅需要场所有三维上的空间做载体,还需要能展示氛围的“特征”作内涵①。基于场所理论,对农村户外空间场所驱动力的产生可以从场地特性、空间要素关系、规划发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出可利用的因素,形成产生空间活力的“催化剂”。
(一)场地共性特征
据2016年对湖北省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畈雄村全村2092人,0至16岁的留守儿童有137人,绝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和老人居住②。而部分老人年老体衰,无力抚养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仅限于在家附近的简易的健身器械上玩耍(图2),可以得知孩子们的活动单一,缺乏娱乐性。这不仅是某一处的表现,更是绝大多数农村现状的缩影。在农村,房屋与环境共存,大多以私房为多,分散闲置的空地也多,道路主次不分,留守儿童没有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儿童又具有好奇和好动的特点,他们的活动因此也不规律和不确定,因此他们不仅会在指定的地点(配备传统设备的健身器械场所)活动,而且也有可能到有吸引力的潜在地点并停留更长时间。如从前门,到房子前面的空地,到人行道,然后到大街,也就是说儿童游戏是连续的、随机的。农村户外活动空间对于他们而言,无非就是大街小巷、树林、溪流等一系列开放、人口稀少的、充满安全隐患的地方。
(二)自然与感官的关系
户外空间自然会引起感觉刺激。正如美国景观设计师苏珊娜·德·蒙楚克斯写道:“小孩子以一种非常直接和细致的方式来感受环境。许多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了儿童对周围环境的琐细描述,以及儿童频繁提到的动物、植物、自然现象及人类活动。”同样的,当凯文·林奇收集学生记忆的童年环境,他发现他们会详细地描述气候、树木和动物。加里·穆尔认为,物理环境的性质可以直接刺激影响孩子③。活动场所中各种对象的颜色、形状、质地和布局都能激发儿童与环境的交流,在此期间,学习就变成了潜移默化的过程。千差万别的材料与肌理质感,能让儿童把注意力集中在玩耍对象上,成为学习和探索的重要方式。这对于很少接触到户外丰富多彩环境的儿童来说尤为珍贵。这从另外一个角度诠释了在户外空间中,环境给予了太多的感官刺激。
3、(三)空间环境规划与发展
根据著名建筑师阿尔多·罗西的说法,根据空间独特的内部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可体现出这个地方独特内涵和地方精神。在农村也不例外,可以利用历史、文化、社会资源扩展到环境的维护、土特产的售卖、户外探索空间的体验销售等多种途径,收入的增加可极大地提高村民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在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道永安堡,城中村改造、拆除违建、旧城改造等项目中建筑垃圾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加。对土地资源的侵占,垃圾填埋简单粗暴的处置,裸露的电线、垃圾随意堆放。可联合政府部门对建筑垃圾进行归类整理,将废弃的砖块、钢筋等重新整理加以利用,区域整体有待划分规划。儿童只能在废弃地玩耍,或者跟着父母在作坊里玩耍。针对永安堡的整体情况,可对目前与永安小学一墙之隔的单一种植4000平方米的大量的留置区域进行规划整理,一部分可满足菜农的种植要求,而在与学校邻近的部分,在耕种的基础上可建成村民—儿童—政府部门—亲子游—街道五方共同参与并盈利的综合植物园,里面有可食用蔬菜和谷物的互动展示,让城市儿童了解食物的来源,以及它的营养和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