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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在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综合类56名、教育类10名(备案员额)、医疗卫生类29名(备案员额)。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设置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岗位招聘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0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市统一选派到万山区服务满两年及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项目人员”)。
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万部队随军家属”的岗位,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截止2024年10月20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铜仁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24年10月20日仍在万山区服役的随军家属。
6.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截止2024年10月20日在万山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连续任职满3年且至今仍在职的。
7.限铜仁市或万山区户籍(生源)的部分岗位,本市、区户籍限于2024年10月20日及以前在铜仁市或万山区登记入户;本市、区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铜仁市或万山区。
8.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10.定向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11.报考教育类的岗位,所学专业需与所报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相一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截止2024年10月20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万山区工勤人员除外)。
9.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4年10月20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4年招聘已签约的)。
10.现役军人、在校生及2024年不能毕业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3.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调减、取消的岗位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进行公示。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7:00期间进入http://trws.pz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