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操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30号)以及《贵阳市教育局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教呈〔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鼓励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