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Emily 法律犀牛
近日,越南博主抄袭国内知名短视频创作者李子柒的美食视频在外网获得百万播放量,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李子柒的视频以其独具特色的拍摄风格,将中国传统乡村田园生活展现在观众眼前,并通过Youtube等网站收获了一大批外国观众。而越南一位拥有几十万粉丝的博主,同样将“朴素田园生活”作为视频内容,该博主的发型衣着、视频拍摄手法角度、视频中厨房的布局、视频叙事手法等都与李子柒的视频内容一致,可谓是“复制粘贴”。那越南博主模仿李子柒短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呢?首先,李子柒的短视频必须符合“作品”的认定,才能够受著作权法保护。李子柒所制作的短视频以她本人独立务农、娴熟烹饪、享受田园等一系列朴素安静的农家活动为内容,并通过独特的拍摄手法和拍摄对象的选取展现了中国美食、美景的魅力,具有高度的独创性,因此认定其可以作为电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其次,越南博主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抄袭”,也是本次纠纷的最大争议点,这涉及到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的基本原则。由于“思想表达二分法”的界限没有简单统一的适用标准,影视作品的模仿行为能否被认定为侵害版权容易产生争议。通常情况下,电影作品侵权纠纷涉及“原样复制”(literal copy)的使用行为,即直接使用电影画面,包括动态画面和静态画面。例如,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期判决的“图解电影案”中,被告截取使用了涉案电视剧中的300多帧画面而被法院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原样复制”的版权侵权行为几乎不涉及“思想表达二分法”的争议,因为被告使用原告独创性表达的行为是明显的。然而,上述争议属于涉及“非原样复制”(non-literal copy)的电影作品侵权纠纷,这类版权侵权纠纷并不多见。对于越南博主并没有使用李子柒视频中的画面,而单纯利用了李子柒视频中的元素,这种“非原样复制”的“抄袭”认定复杂。
而李子柒短视频的剧本内容独创性较低,因此从剧本角度认定越南博主“抄袭”的难度较大。然而,李子柒视频中的拍摄对象、拍摄角度、场景布局、服装、背景音乐等元素是李子柒独创性的表达,若越南博主模仿这些部分则可能被认定达到实质性侵权的程度。因此,如果李子柒想要主张著作权侵权,应以短视频的整体作为权利客体,不能仅凭借视频中的单个元素。若李子柒想对越南博主的侵权行为进行跨国维权,其成本将非常高。
由于该越南博主的居住地位于越南,只有越南本地法院对该侵权行为享有管辖权,而李子柒作为中国公民只能在越南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聘请越南律师。
而这只是漫长维权之路的开始,随着诉讼时间的持续增长,维权成本也会持续增加。但随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跨境维权的阻碍将会越来越少。
原标题:《越南博主模仿李子柒引热议,维权之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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