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上的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代订合同
包价旅游属于旅游法上的专有概念,根据《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委托代订是旅游社经营的业务之一,其并非旅游法上的专有概念,而是基于双方合意产生,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然而·现在旅行社大量开展出境旅游自由行业务,即所谓的“机票加酒店”业务。这种自由行服务属于什么性质的旅游服务?旅行社与旅游者应该签订哪种类型的合同?针对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