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我局修订了原区办〔2007〕48号文件,形成了《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8月18日前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8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社保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10,邮编310053
联系人:钭舟凌
联系电话:0571-89520819
附件信息:
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政策修订说明.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社保局
2024年7月19日
备注:《2024年度滨江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事项名称为:修订《关于印发区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办〔20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