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心管委(核)〔2024〕24号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通住保文〔2024〕46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片区“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初审函〔2022〕003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2规自[通]预选字001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副中心管委(核)〔2024〕2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8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副中心管委(核)〔2024〕23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