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邵阳市委批准,邵阳市纪委监委对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原局长,新宁县委原二级调研员黄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并公车私用;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崀山游客集散中心配套完善工程项目违规招标、违规向个人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锡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一审:田镇圆 二审:蒋宇 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