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邓龙辉 实习生 张磊)国家法规允许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一万支,即50条。然而安康的唐先生却向《阳光报》反映,他在西安购买了50条卷烟准备返回安康时,在大巴车上遭到西安市新城区烟草专卖局的查扣,50条卷烟被扣长达三个月,至今仍未退回。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发:50条卷烟大巴车上被查扣
唐先生说,年前家里要建新房,请的亲戚朋友和工人比较多,他就亲自到西安买烟回家用。
2016年1月25日,他在西安买了50条卷烟,准备在西北商贸城附近乘坐当天16点的大巴车返回安康。因为发车时间尚早,唐先生就去唐都医院看望一个正在住院的亲戚。去之前,他把50条卷烟放到了即将乘坐的大巴车上。
唐先生说,当天15点,大巴车上突然来了几个自称是烟草局的人,查扣了他的50条卷烟。事后大巴车司机告诉他,卷烟是被西安市新城区烟草专卖局查扣的。同时他也得知,同车还有一个人带了25条卷烟,也被查扣了。
接下来,唐先生开始了漫长的“讨烟”之路,“我去新城区烟草专卖局很多次了,他们始终口头认为我违反了个人携带方面的规定,让我接受处理,要罚我六千多元”。唐先生坚称自己并没有错,拒绝缴纳罚款。相反,他认为新城区烟草专卖局扣押他的50条卷烟长达三个月,至今不还,不仅耽误了他的事,还要他接受莫名其妙的处罚,这让他实在无法接受。
烟草专卖局:无准运证 涉嫌违法运输卷烟
4月26日,记者赶到了位于雁南四路的西安市烟草专卖局采访,试图了解新城区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依据及“个人携带最高限量50条”这一政策到底该如何解读。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登记后称,他们会尽快了解情况,尽快回复记者。4月27日晚上,西安市烟草专卖局通过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向阳光报社新闻部发来复函。
复函中称,2016年1月25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下属新城区局在永乐路西北商贸南门口一大巴车上查获卷烟一批,四个规格合计75条。在所查卷烟现场无人认领,司乘人员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相关购入凭证或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且联系不到货主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按照《烟草专卖法》“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之规定,认为该行为涉嫌构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故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对涉嫌违法卷烟进行依法暂扣。
复函中表示:事后,唐先生与其朋友汪先生四次来到新城区烟草局,要求认领上述75条卷烟中的50条“中华(硬)”,并对区局认定的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表示异议。因二人四次陈述均不一致,且不清楚卷烟来源,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卷烟购进票据、车票等资料,无法证明其行为属于个人携带卷烟、人货同行,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告知当事人应当接受询问并处以行政处罚,但二人均拒绝配合调查。最后复函称,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复函是以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出,5月4日,记者向该所了解律师所是否对复函中的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律师是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的法律顾问,并拒绝接受采访,称有问题直接找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了解。
展开全文当事人:我总不能抱着那么多烟去医院看望病人吧
昨天,记者再次采访唐先生,他再次确认,他当时把50条卷烟放到大巴车上就去医院了,“我总不能一直抱着那么多烟去看望病人吧”。至于和他同车被查的另外一个携带25条卷烟的人,唐先生表示自己不认识对方。他说,如果自己真是搞卷烟倒卖的,就不会觉得冤枉,只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根本不会大费周折为自己讨说法。
对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提出的涉嫌违法运输卷烟的理由,唐先生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不可能把50条卷烟一直带在身上。唐先生质疑:照烟草局的说法,只要人货分离就是违法运输,那是不是乘客上厕所也要背着烟,以防上厕所的空隙遭遇烟草局执法而背上人货分离的罪名?
唐先生还向记者透露,事发后他去新城区烟草专卖局交涉多次,但对方只是不断地催他“找人”,而一直不给他说怎么处罚,更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了最初的暂扣单,直到现在什么文书都没有给我!”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复函中称,事后新城区烟草专卖局多次联系当事人。记者向唐先生核实时,唐先生显得很吃惊:“我给他们留的电话24小时开机,但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我!倒是我给他们打过两次电话。”也就是在一次电话沟通中,一名执法人员告诉唐先生,至少要缴纳货款30%的罚款。唐先生说,他不知道西安市新城区烟草专卖局为什么要说谎。
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上看到,2015年6月26日发布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异地携带卷烟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一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记者手记
记者遭烟草局保安驱赶:“这是国企,不是一般人能随便进来的!”
4月26日,记者刚进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的大门,一名保安立即询问记者找谁。记者说明来意并拿出了记者证,解释说自己是第一次来这里采访。这名保安说,他们这里必须要先预约,征得被访部门的同意后才能去采访。随后,他拿起了电话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会下楼接待。记者一边感谢,一边表示下次一定会提前预约。
就在记者站在大厅等待的时候,又来了一名戴眼镜的保安。询问完记者身份后,这名保安再次反复说要提前预约,记者也再次解释了情况。没想到,戴眼镜的保安突然指着大门冲记者喊:“你们出去等,不要在这里面!这是国企,不是一般人能随便进来的。”就在这名保安继续强硬要求记者出去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出面,制止了保安。
在全国上下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作风急需改进。
编辑:张姣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