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郑州市中牟县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牟县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牟县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建设工程)项目
2.2工程编号:21-GC-0730;HNCX-2021-041
2.3项目预算:57010095.02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郑州市中牟县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中牟西起点至中牟东边界K38+885~K70+76,在大堤堤顶路南侧建设6米宽、连通郑开的绿色慢行绿廊。
2.5招标范围:郑州市中牟县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方开挖、回填、道路铺设及标线标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郑州市中牟县辖区内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保期:2年
2.9质量:按照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总体质量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7月1日以来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且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7月1日以来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企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自招标公告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北京时间),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