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办案快速通道,让“父亲山”不再流泪
鄠邑北临黄河主要支流渭水,南依秦岭。黄河被称为母亲河,处于中国南北分界线的秦岭则被称为“父亲山”。
秦岭在八十年代被破坏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去年6月,在对秦岭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调查中,鄠邑区检察院民行部检察官发现地处秦岭北麓的甘岔沟有一处大面积山体裸露区,是八十年代中期,原户县某水泥厂开采石灰石岩矿所致,至今地质生态环境仍有部分没有恢复。该院随即向该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资金,对地质破坏区域进行修复,目前已争取到1000余万元的修复专款。
“为了使秦岭的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我们建立了办理破坏秦岭动植物案件快速通道机制,并采取办案、警示教育、案后管理措施,补强办案效果。”该院副检察长张补林说。
2017年3月,张羽、王光德、赵凯淋等7人途径秦岭涝峪口东流水沟进沟口,发现山坡上有一头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羚牛。7人在围捕羚牛过程中,导致羚牛死亡。后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张羽等7名被告人六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审结后,该院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并向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西安市秦岭保护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几年来,检察机关在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发挥的作用非常大。”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发生在秦岭鄠邑段的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仅有2起,处于历史低点。
构建联合机制平台,将一个“指头”变成一只“拳头”
“鄠邑区是生态资源大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形成合力。”沙瑞说。
今年3月25日,鄠邑区检察院携手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台文件建立了陕西省首个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平台。
3月底,该院与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三家联合行动,对辖区某汽车服务公司非法排污案件进行了处理。该公司长期经营汽车清洗业务,但却将带有药水的大量废水无序排放,其中一部分流入旁边的一处林木中,不仅污染土地,还破坏林木生长。环保部门决定对该汽车公司罚款10万元,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汽车公司负责人行政拘留,检察机关同步监督执行。
据悉,截至目前,四部门已举行联席会议5次,信息交换11次,共同开展大型执法宣传1次,将生态保护力量由一个“指头”变成了一只“拳头”。
“接下来,联合机制平台还将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活动中协调一致、持续发力。”沙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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