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将儿童优先、关爱老年理念融入城市公园规划设计工作中,全面加强全龄友好型城市公园规划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高质量发展。
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强调“我们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们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4、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推动儿童优先发展。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6、《重庆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儿童优先发展导向,把“儿童友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时,将推行“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将“儿童友好”的理念融入城市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
参考:
1、“全龄友好型城市”首次出现在2022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不同于单提儿童型友好和老年人友好,全龄友好的新提法也透露出广州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新思路,面向不同年龄群体的不同需求,回应“人民城市为人民”。
2、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的公园服务水平,提升市民绿色福祉,2021年北京市提出建设全龄友好型公园,使不同年龄层的游客有更好的游憩体验。
二、工作原则
——功能优先原则。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充分发挥公园绿地的生态、游憩、造景、文化功能,适当拓展娱乐、健身、社交、避险功能。
依据:
1、根据《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1总则“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
2、根据《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3.0.3“城市绿地总体设计应符合绿地功能要求,因地制宜,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生产等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效果”。
——安全舒适原则。保障儿童、老年人可以安全、无障碍的使用空间、设施,分析不同年龄段人群身心状态、行为方式,充分考虑人在特定环境中的舒适度。
依据:
1、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2.3.3 公园的运行管理应健全各项服务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保障公园内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营。
2、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2.3.4 公园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参考:
“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工程”是成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之一,工程将城市作为全龄人口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彰显“全龄共享·友善公益”城市气质,聚焦“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以全龄阶段居民的多层次需求为导向,把柔性关照渗透到城市规建管运各个环节中,把人文关怀落实到衣食住行育教医养每个细微处,让每一个生活在成都的人都能感受城市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
——共享共建原则。应保障儿童、老年人有权、便利地进入城市公园(包括专属空间和共享空间)。保障儿童、老年人对影响其本人使用的一切空间设施发表意见的权利,重视其反馈的意见,鼓励其在适宜的阶段以不同形式参与到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
依据:
1、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1.0.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遵循下列原则:2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2、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城市发展中要建立健全儿童全方位参与机制,比如探索建立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充分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等。
参考:
2022年南京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将“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作为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提出社区层面建立全龄共享型公共空间。整合现有设施,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实现公共空间资源的均衡分布。依据老人、儿童、年轻人、上班族等不同年龄群体的需求差异,分时分类共享公共设施,体现公共空间的参与性和公平性。
——特色发挥原则。尊重历史和既有城市公园绿地空间形态,挖掘山地城市的地域特色,将其融入到全龄友好型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中,提升山地城市公园的在地文化特色。
依据:
1、根据《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4.1.2 公园设计应注重与周边城市风貌和功能相协调,并应注重地域文化和地域景观特色的保护与发展。
2、根据《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4.1.2 现状有纪念意义、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完成80处单个面积5公顷以上城市公园全龄友好化更新改造,其中每个区(县)至少改造2个以上全龄友好型城市公园;新建城市综合公园、大型专类公园100%符合全龄友好要求,让人民群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