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旅游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重庆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9341058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政策举措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协调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举措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到2021年9月29日。
附件:重庆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旅游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重庆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
旅游业是幸福产业,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是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载体,在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和精神需求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举措。
一、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
(一)优化“一区两群”旅游空间布局。围绕“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以重庆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为基础,整合跨区县(自治县)区域资源要素,打造“大都市、大三峡、大武陵”三大旅游发展升级版,塑造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构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旅游空间布局,促进空间布局优化和区域旅游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旅游融合和产业集聚发展。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建设成为主客共享、近悦远来的世界知名都市旅游目的地和中国西部旅游集散中心;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成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将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打造成为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提升旅游目的地国际化水平。围绕“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目标定位和“行千里·致广大”价值定位,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建设世界旅游名城,以世界一流为目标,推动旅游业对外交流合作,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增强旅游国际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创建旅游国际化示范区。围绕“三峡、山城、人文、温泉、乡村”五张牌,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优化旅游节点布局,提升综合交通服务功能,提升对区域旅游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产业体系、基础设施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的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加快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三)强化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生态管控要求,在符合总体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对旅游开发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对于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的区域,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管理,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旅游开发活动。探索建立旅游资源开发经营退出机制,对造成旅游资源长期低效利用甚至闲置或者遭受破坏的市场主体,依法收回其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
(四)深化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培育和创建力度,优化“空间+通道”,衔接“供给+需求”,塑造“特色+拳头”,统筹“城市+乡村”,推动现有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提质升级,打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渝东南武陵山区等一批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五)推动商贸文旅融合发展。允许外商投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游(赴台湾地区除外)业务。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创新试点,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送集报的贸易便利化流程。鼓励举办国际性文娱演出、艺术品和体育用品展会(交易会),优化营业性演出许可审批。
(六)高质量打造精品工程。优化传统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培育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以精细、精致的工匠精神提升旅游品质、品牌,推进实施都市旅游示范工程、三峡旅游提升工程、温泉旅游提质工程、红色旅游固本工程、乡村旅游惠民工程、康养旅游打造工程、民俗生态旅游工程等旅游精品工程。
(七)提升城市旅游休闲功能。充分发挥城市作为旅游要素集中地和旅游效益最大产生地,以及旅游在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坚持全域旅游发展概念,统筹城市功能结构调整、城市品牌塑造、城市风貌建设,努力构建新型城市化和旅游业良性发展互动机制。
二、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八)加快建立现代旅游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旅,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利用现代技术,建立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机制,实现“现代旅游业管理”向“现代旅游业治理”转变,积极创新旅游配套机制,进一步完备旅游业现代治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真正发挥出“旅游+”“+旅游”的强大动能。
(九)健全旅游发展制度保障。加快修订《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旅游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重庆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旅游法规体系,为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供给和法治支撑。
(十)推动旅游业标准化建设。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突出质量兴旅、质量强旅,从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推动我市关于项目、景区、度假区、饭店、民宿、公共服务、志愿服务、服务质量等多方面的标准化和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优质旅游服务品牌。
(十一)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以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为突破口,将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具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核心的新型旅游监管制度。拓展“信易游”应用,在出行、住宿、旅游等场景推行信用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先游后付等守信惠民服务。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十二)增强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持续保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高频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景区、旅行社、导游、星级饭店管理制度,着力整治旅行社服务不规范、不透明、不诚信等重点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导游和领队服务意识不强、专业技能不高、职业素养不足、执业保障不够等问题。鼓励举报经营黑车、黑社、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实施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A级景区、度假区复核检查,用“有进有出”的方式倒逼服务“有质有量”。引入媒体、专家、社会资深人士、游客代表等开展社会化监督工作,共同监督旅游质量提升,构建旅游质量社会化监督机制。
三、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十四)构建多层次、全产业链的品牌体系。充分挖掘各地资源和特色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品牌、节庆品牌、演艺品牌、美食品牌、地理标识品牌和特色商品品牌等。每年定期开展优质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点)、度假区评选活动,对文明、品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并向社会集中发布,塑造、宣传、推广一批高品质旅游品牌。支持创建国家5A级、4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五星级旅游饭店企业、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和星级旅游民宿企业;推进重庆旅游商品(文创产品)高品质创新发展,打造“重庆好礼”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品牌体系。
(十五)加快培育特色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商贸旅游、研学旅游、红色旅游等多元化特色产品,支持房车自驾车营地、通用航空、水上巴士等新业态旅游项目,重点鼓励发展秋冬季和夜间旅游产品,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