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德天坑溶洞群景区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区内坟墓搬迁的公告
为切实加快五德天坑溶洞群景区开发建设,确保五德天坑溶洞群景区开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五德天坑溶洞群景区开发项目内的坟墓必须限期自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五德镇新寨村干水井村民组、中心村民组、和尚寨村民组、小锅圈村民组、染房村民组、新寨村民组等规划区内。
二、迁坟时限
2023年5月15日前。届时尚未搬迁的坟墓,将视作无主坟处理。
三、补偿标准
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镇雄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通【2022】23号)文件,单土坟4000元/冢,双土坟6000元/冢,单砖(石)坟8000元/冢,双砖(石)坟10000元/冢。
四、付款方式
根据公示结果,通过五德镇财政所直接打卡兑付。
联系人:杜云 15987927388
此公告
五德镇人民政府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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