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旅游团的游客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2、行程中所列停靠地点为游客在景区外自由活动,导游和游船不推荐自费景点项目,如游客想参加当地景点项目可以自己去景点购买门票,不游览景点的游客可以在船上或者岸上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期间导游不能提供服务,敬请游客谅解。游客在景区或者游船购买食品或特产,游客需要注意商品的保质期,如保质期即将过期或者已过期,请放弃购买,如要购买熟食品,游客需注意食品卫生,尽量不购买熟食品。
3、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人多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4、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则无法提供服务请谅解。(自由活动期间请客人自行负责人身财产安全,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6、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7、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和住房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
8、整个行程中地接社导游不会推荐自费景点及自费项目,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自行参加的我社不予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9、此团费为提前团队采购优惠价,客人自愿放弃的景点,费用将以优惠价退还。我社按以下标准现场退费◎张飞庙20元/人◎九畹溪30元/人。如果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随时进行监控,请客人理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10、要求客人遵守该旅游行程,妥善保管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如果客人中途离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离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船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误船漏乘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游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
★退改规则1、若您在原订开航日期前取消预定,游船公司将收取以下费用 :
a、开航前14天(含)之外取消,每人收取全部船票费用的30%取消费;
b、开航前11天(含)-14天取消,每人收取全部船票费用的50%取消费;
c、开航前10天(含)内取消或临时未登船,每人收取全部船票费用的100%取消费。
d、取消预定船位包括全部或部分船位取消、变更船名或航期。对于全部或部分取消之船位,本公司有权进行再次分配。
2、 船票只限当日航次有效。旅客要求变更乘船日期、航次时,可在离开航14天前办理下一航次的改乘手续,但客舱满员时不予办理。改签票只限一次,每人收取变更签票手续费为全款的10%。变更后未乘船者,其票按变更前日期作取消处理。
3、若您所预订的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以国家节前颁布的休假日期为准,以下类同),鉴于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已经申请了特价和享受了各种特价优惠活动的预定,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需向我司支付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100%的业务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