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2〕113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审批青口镇壶山村、农光村村庄污水管网接驳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2〕20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青口镇壶山村、农光村村庄污水管网接驳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口镇壶山村、农光村村庄污水管网接驳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07-350121-04-01-900447)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解决壶山村、农光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高周边人居环境品质,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1、铺设污水管网约28525米,其中:DN400聚乙烯PE100管道(拉管)约280米,DN315聚乙烯PE100 管道(拉管)约1185米,DN300HDPE缠绕增强结构壁管(B型)(主管)约5100米(管道环刚度≥8kN/m2) ,De160UPVC管(接户管)约16470米,Del10UPVC管(接户管)约5490米;2、设置检查井约1315座,其中:干管检查井217座,接户检查井1098座;3、修建1.5m3三格化粪池366座;4、修建5m3/h小型提升泵井2座;5、路面修复面积约25895平方米;6、部分路段或区域改造雨水排水系统。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匡算总投资约3580.4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2852.67万元,其他费约462.53万元,基本预备费约265.2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