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熊猫乐园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
阆中熊猫乐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乐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重整原因。为尽早挽救企业,熊猫乐园决定进行预重整,并向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日作出《意见书》,同意熊猫乐园预重整,并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
请熊猫乐园的债权人于2022年8月22日前,向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江南镇金银观村熊猫大酒店;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9161037993)申报债权(因疫情原因,提倡邮寄申报,现场申报时间为债权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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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阆中熊猫乐园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代章)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