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游客刘先生一家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岛七日游,在旅途结束的前一天,岛屿上遭遇了特大台风,恶劣天气致使机场所有航班延迟起飞,刘先生一家被滞留在当地。滞留在当地的期间内,旅行社给刘先生一家安排了住宿与用餐。但双方未就自滞留期间的费用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刘先生回到家后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旅行社承担在滞留期间的费用。
案例解析
不可抗力是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案中,刘先生在回家前一天遭遇特大台风,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旅行社并没有过错,刘先生因此增加的就餐与住宿费用,不可归责于旅行社。但需要提起注意的是,不可抗力发生后,旅行社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的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滞留时,旅行社还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在保障就餐与住宿费用的同时,还应该积极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本案中,涉案旅行社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应当由游客承担,并无不妥。对于刘先生提出的其在滞留期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行社承担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法官后语
实际上,在旅游活动中发生地震、台风、海啸等意外状况,导致行程有变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可以通过购买旅游保险来降低风险。消费者在计划前往自然灾害发生较多的地区时也可以选择购买旅游延误险、旅游取消险以及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商业保险,一旦遇到不可抗力,就可以获得额外赔付。旅游企业也应该及时将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关信息通知游客,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原标题:《以案释法 | 不可抗力导致游客滞留,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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