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伟东 2013-09-27
提要:
同治以前,在陕甘地区的某些州县中,回民人口占有相当高的比重,比如渭河两岸部分州县,回民人口的比例接近或超过三成,河州回民的比例更是超过半数。但从整个地区来看,回民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较低。研究表明,同治以前,陕西回民仅占全省人口的一成五左右,甘肃回民仅占全省人口的三成左右,两省合计,回民仅占总人口的二成五左右,总数估计不会超过800万。这和人们原来普遍认为的陕甘两省回民人口众多,尤其甘肃一省回多汉少的说法,相去甚远。清代陕甘区域回民人口数量被严重夸大与同治年间的西北战争有直接关系。
关键字:
同治、陕甘地区、回民,峰值人口
陕甘地区回民人口的峰值出现在咸同之际。在清人的描述中,同治以前(1861年以前),陕甘回民从嘉峪关至潼关,从河湟谷地至宁夏平原,几乎无县无之,不但分布极其广泛,而且人口规模也相当庞大。余澍畴 “陕则回三汉七、甘则回七汉三”说法,流传最广,影响也最深远,后世学者多党同其说。清人这种有关陕甘回民人口数量的描述是从何而来的?清人及后世对清代陕甘回民人口数量众多的认识是怎样一步步形成的?这种观点是否与历史事实相符?清代陕甘地区回民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到底占多少?其峰值人口数到底有多少?到目前为止,学界专门研究清代陕甘回民人口数量的论著并不多,有所涉及者也大都重复引用余澍畴的说法或毕沅奏折中那段关于陕甘回民分布的文字,抑或是佐之以其它非常有限的史料概而言之。[1]因此,所有上述这些历史问题,我们都不是很清楚,有必要就此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
一 清代陕甘回民人口的界定姚大力的研究表明,“中国回回人民族的或种族的认同,至少在明清之际,应当已经生成了。……明代晚期内地回回的种族认同,基本上围绕着回——汉差异而滋生发育起来。就区分回、汉而言,这条界线大体是明确的”[2]因此,理论上来讲,清代的回回人或回民应该是一个概念非常明确的族群。但是,实际上,当我们在面对清代回回或回民人口的相关史料时,试图对其进行清晣地辨别和准确把握仍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是因为,清人视野中的“回”民与围绕着回——汉差异滋生发育起来的“回”民,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回族”人并不是相同。所以,研究清代陕甘回民人口数量,我们必须首先要回答一个问题,那就是,清人眼中的“回”民具体是哪一个人们的群体。
清人对“回回”人的理解和描述相当混乱,“回回”一词或以其表示地域名称,或以其表示种族或族群,亦或以其表示教名及其信奉者。表示种族或族群之意时又认为其人可分为若干种类,如以地域分则有“陕回”、“甘回”、“西回”(“西回”是甘肃回族对新疆维吾尔族的称谓)、“东回”(东回即陕西东府回民,也就是同州府的回民,东回自称东安人)、“河回”等等,如以族群分则更有“汉回”、“汉装回”、“红帽回”、“缠回”、“东乡回”、“撒拉回”、“保安回”等诸多名目。
胡云生认为,清代回回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概念上的“回回”指中国境内, 即汉语区的伊斯兰文化共同体, 是回族,当为特定民族实体的专称。而广泛意义的“回回”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人。[3]借用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