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旅游电子合同行业标准将实施
专家支招——
签订电子合同如何“避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发布了旅游电子合同行业标准《旅游电子合同管理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标准”)。据介绍,该标准将于2023年12月9日起实施,这将为旅游电子合同全面推行打下坚实基础。西安目前旅游电子合同实施情况如何?签订电子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连日来,钟小楼记者采访了旅游主管部门、法律专业人士,为市民答疑解惑。
全市900家旅行社
已做到电子合同全覆盖
西安市南稍门附近聚集了众多旅行社门店,也是全国热门旅游线路集中展示地。10月21日,记者在南稍门附近的一家旅行社看到,来此咨询旅游事宜的市民络绎不绝,不少市民希望趁着国庆后的旅游“淡季”错峰出行。
“进入金秋十月,传统赏秋的新疆喀纳斯、内蒙古额济纳旗的胡杨林、四川九寨沟等地都比较火,价格也比之前降低三至四成;出境方面,泰国、马来西亚等地的海岛线路深受市民的欢迎,价格也有所回落。”该旅行社工作人员王娜对记者说。
当被问及报团是否需要签订旅游电子合同时,王娜表示:“当然需要,我们从2019年就开始实行电子合同了。”当记者以“给老人报团,签电子合同不方便”为由,提出签订纸质合同时,得到的答复是,“也可以签纸质合同,签完后会上传至监管平台,也算是电子合同”。
在另一家旅行社门店,记者恰好见到了正在签订旅游电子合同的王女士。王女士选择的是成都、九寨沟6日游,合同为2014年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制式合同,合同共28条,涵盖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解除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线路行程时间、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等内容”,附加条款中还对旅游行程信息进行说明,甚至连沿途购物点情况、是否属于旅行社指定购物店等细节都予以说明。
“合同很详细,我们很满意。”王女士表示,出去旅行最担心的就是行程不符、强迫购物等情况,合同中把责权利写清楚,明白消费,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从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2019年修订后的《西安市旅游条例》要求,旅行社、导游、旅游客运经营者及驾驶人员必须按照电子行程单提供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团队旅游活动的实时监管。与此同时,要求全市旅行社推广“电子合同”,要求“能用尽用”,目前全市900家旅行社已经做到电子合同全覆盖。
截至10月19日,今年1至10月份全市签订的旅游电子合同达到39万份,2022年我市全年签订旅游电子合同为46万份。可以肯定的是,西安今年的旅游电子合同总数将超过去年,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西安旅游市场实现了全面复苏。
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查询验证旅游电子合同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合同应用推广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指出,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同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提出,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数据归集、信息整合。此次文旅部出台《旅游电子合同管理与服务规范》,将进一步推进旅游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据介绍,此前各地区、各企业的电子合同标准、规范、内容、功能不尽相同,导致在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归集管理各方面无法发挥电子合同的优势效能,新标准将弥补上述缺陷。
“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电子合同中首页将包含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生成的唯一编码,并统一电子合同的签署、变更、解除等操作规范,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验证已签署并备案的旅游电子合同。”旅游专家于世春告诉记者,今后旅游电子合同签订系统将接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者可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查询验证。此外,标准中还对电子合同适用范围及基本要求、信息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进行相关规定。
“一旦发生旅游纠纷投诉和突发事件,行政部门可及时调查核实相关信息,确保维权诉求高效处置。同时,旅游者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验证已签署并备案的旅游电子合同,进一步鉴别‘黑旅行社’‘黑导游’,减少旅游风险。”于世春说。
律师提醒:
莫向自称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转账
不过,签订旅游电子合同并非一劳永逸。今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涉及旅游业的典型案例,就有签订旅游电子合同后向旅行社工作人员个人账户转款,由于该工作人员辞职未能成行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陕西省律师协会宣联委主任赵小东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署电子合同时,尽量不要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发送带有“电子签章”的合同,同时要核查电子合同的编号,核查其是否能够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到对应信息,在审查合同内容方面,消费者不仅要注意具体行程安排,更要审查押金退还条件、违约责任承担等重要合同条款。
“尤其是在支付款项时,消费者应该留意该收款主体是否与提供服务的旅游公司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并注意索要发票,切莫向自称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转账。”赵小东表示。
记者从省市旅游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正在进行旅游电子合同统一标准前的准备工作。(记者 杨明)
雁南公园秋景正美
游客私采景观树果实煞风景
小孩爬树采摘海棠果市民反映
最近,深秋的美景吸引了许多游客走进雁南公园,一览大自然的馈赠。但在果树种植区,不少游客肆意践踏绿植、采摘果实,甚至还有儿童爬到树上采摘,压坏树枝。这些不文明行为,与美丽的秋景形成鲜明的对比。
记者调查
雁南公园东临子午大道、西接西沣路,南近西部大道、北连南三环,总占地1700亩,整体呈“L”形分布,是雁塔区自主投资打造的重点民生项目和“绿肺”工程。公园占地面积非常大,整个公园通过景观廊桥连接起来。
10月22日恰逢周末,到该公园游园的人很多,有的游客沿着景观廊桥一路游玩拍照,有的带着露营设备,在丛林里感受自然的美好。记者沿着景观廊桥一路前行,在一片果林前,不少游客在拍照打卡。“红滴太,美滴很!”“这咋跟山楂好像呀,到底是啥果子?”……游客们边赞叹边议论。记者上网查询得知,这种果树为西府海棠,果实呈红色、近球形。此时的海棠树上,海棠果已经红得剔透。廊桥上的游客驻足欣赏,将成片的海棠果当作背景板拍照。但不远处一片海棠树林里传来的嬉笑声,打破了这份和谐。
这片海棠树林里聚集了不少游客,纷纷采摘海棠果。有的孩子站在树下静待家长摘下来;有的则爬上树,自行采摘海棠果;还有不少家长摇着树,等待果实落下来。
记者看到廊桥上有“请勿采摘·后果自负”的提醒字样,在果林附近的草坪上也有“手下留情 脚下留青”的提示牌,但前往果林采摘的游客已经把草坪走出了数条“路”,草坪里好多植物遭到破坏,果林不少树枝也被压坏了。
看到游客践踏草坪、采摘果实,市民雷先生表示很无奈。他告诉记者,尤其是小孩子,爬树行为很危险,万一掉下来摔伤咋办?雷先生还说,西府海棠作为景观树,不管是花期还是果期,都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但这些不文明行为真的大煞风景。
“我都来了几次了,感觉公园管理不太到位。我一直给我孩子说,不要采摘景观树的果实。”住在附近的居民朱女士说,之前公园还有其他果树结果,也有很多人采摘,但没有人劝阻,也没有人管理。
对发生在公园里的这些不文明行为,难道真的没人管吗?当天,记者找遍公园,没有发现公开的公园管理方信息及联系方式。10月24日,记者联系雁塔区城管执法局,反映雁南公园的管理问题。该局绿化科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目前,雁南公园部分项目还没有完全移交,属于过渡期,管理上确实有些欠缺。待项目完全移交至雁塔区城市发展集团,后续管理就会跟上来。“景观树的果实是不能采摘的,我们今后会加强引导与管理,希望市民朋友也能配合。”该工作人员说。(文/图 记者 王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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