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岛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来了,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
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探亲。
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向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逗留。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其他。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方式办理方式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四)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的,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证件换发、补发(一)换发、补发的情形。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内地居民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办结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请选择 :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港澳通行证请选择 :证件签注请选择 :首次办理补办换证请选择 :团队旅游签商务签探亲签逗留签其他签请选择 :香港澳门请选择 :投靠父母配偶在港澳定居父母是港澳居民照料父母投靠子女办理条件㈠能够办理来往港澳通行证条件(满足其中一点即可):
⑴青岛市户籍居民。
⑵山东省内户籍居民。
⑶山东省外户籍居民且持有青岛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⑷青岛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亲属。
㈡不能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⑴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⑵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
⑶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劳动教养;
⑷国务院有关机关认为申请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办理材料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办理流程1、预约办理
①网上预约办理
点击网站进入网上预约,根据网站内申请步骤填写内容,然后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任意网点进行办理(山东省内人员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省外人员则需要带上身份证及居住证)。
②现场办理
在上班时间内,带上出入境办理所需材料到指定的任意网点,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
2、受理缴费(仅支持微信/支付宝)
①首次办理普通往来港澳通行证为80元/本;
②签注另外收钱。(点击办理时限及费用查看)
3、审批
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
温馨提示: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异地办理也一样)。
4、发证
①自主领取: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回执单”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在派出所申请的请到“回执单”告知的地址领取证件。
②邮政速递:邮政速递部门一般在证件制作完毕2个工作日内,按申请人预留邮寄地址发出。申请人收到证件后签收核验证件并交还“回执单”,同时直接向邮政速递部门交付邮政速递费。
网上预约1、网上预约办理
点击网站进入网上预约,根据网站内申请步骤填写内容,然后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任意网点进行办理(山东省内人员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省外人员则需要带上身份证及居住证)。
2、受理缴费(仅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
①首次办理普通往来港澳通行证为80元/本;
②签注另外收钱。(点击办理时限及费用查看)
3、发证
①自主领取: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回执单”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在派出所申请的请到“回执单”告知的地址领取证件。
②邮政速递:申请人收到证件后签收核验证件并交还“回执单”,同时直接向邮政速递部门交付邮政速递费。
网上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①在工作人员上班的时间内带着上述材料到指定的任一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②窗口受理信息采纳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即可办结。
③收到或者查阅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办证是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邮递员送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㈠办理时限:
⑴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⑵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⑶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⑷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㈡办理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
②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⑦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办理条件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办理材料①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②逗留签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并申请逗留签注的,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办理点击网站进入网上预约,根据网站内申请步骤填写内容,然后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任意网点进行办理。现场办理在上班时间内,带上出入境办理所需材料到指定的任意网点,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
办理时限与费用一、时限
①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②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③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④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二、价格: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
②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⑦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⑧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⑨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办理条件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办理材料①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②逗留签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并申请逗留签注的,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③因资料变更换发的(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还应提交资料变更的证明1份;损毁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原件;过期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预约办理①网上预约办理:
点击网站进入网上预约,根据网站内申请步骤填写内容,然后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任意网点进行办理。
②现场办理:
在上班时间内,带上出入境办理所需材料到指定的任意网点,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
受理缴费(仅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
①换发普通往来港澳通行证为80元/本;
②签注另外收钱。
审批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
温馨提示: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发证①自主领取: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回执单”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在派出所申请的请到“回执单”告知的地址领取证件。
②邮政速递:邮政速递部门一般在证件制作完毕2个工作日内,按申请人预留邮寄地址发出。申请人收到证件后签收核验证件并交还“回执单”,同时直接向邮政速递部门交付邮政速递费。
办理时限与费用㈠时限:
①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②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③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④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㈡价格: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
②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⑦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⑧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签注规定团队旅游签注(L)
❶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❷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条件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②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③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①点击进入山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官网,点击出国/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入口,进入申请界面;
②根据网页提示的流程,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地点,填写预约信息及个人信息、申请信息,最后保存提交。
③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带齐上述材料前往预约指定的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④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即可办结。
⑤收到或者查询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办证时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快递员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费即可领证)
网上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①在工作人员上班的时间内带着上述材料到指定的任一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②窗口受理信息采纳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即可办结。
③收到或者查阅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办证是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邮递员送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自助机办理①带着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有自助签注机的网点。
②根据自助机提醒进行团队旅游签注(自助签注机仅支持旅游签)。
③提交签注费用(仅支持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
④办理成功(立等即取)。
办理时限与费用一、时限:
①人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②自助签注机:立等可取。
二、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②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签注规定商务签注(S)
❶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赴澳门签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❷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条件1、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2、“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3、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①若企业有备案,需提交:
❶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❷《中国公民出入境登记表》。
②若企业无备案,还需要另外提交:
❶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❷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
❸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中国公民出入境登记表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①点击进入山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官网,点击出国/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入口,进入申请界面;
②根据网页提示的流程,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地点,填写预约信息及个人信息、申请信息,最后保存提交。
③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带齐上述材料前往预约指定的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④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即可办结。
⑤收到或者查询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办证时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快递员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费即可领证)
网上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①在工作人员上班的时间内带着上述材料到指定的任一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②窗口受理信息采纳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即可办结。
③收到或者查阅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办证是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邮递员送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一、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二、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②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签注规定❶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❷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❸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❹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❺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办理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温馨提示:“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办理材料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①点击进入山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官网,点击出国/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入口,进入申请界面;
②根据网页提示的流程,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地点,填写预约信息及个人信息、申请信息,最后保存提交。
③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带齐上述材料前往预约指定的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④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即可办结。
⑤收到或者查询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办证时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快递员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费即可领证)
网上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①在工作人员上班的时间内带着上述材料到指定的任一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②窗口受理信息采纳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即可办结。
③收到或者查阅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办证是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邮递员送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一、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二、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②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签注规定❶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❷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❸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❹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❺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办理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温馨提示:“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办理材料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①点击进入山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官网,点击出国/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入口,进入申请界面;
②根据网页提示的流程,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地点,填写预约信息及个人信息、申请信息,最后保存提交。
③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带齐上述材料前往预约指定的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④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即可办结。
⑤收到或者查询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办证时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快递员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费即可领证)
网上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①在工作人员上班的时间内带着上述材料到指定的任一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②窗口受理信息采纳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即可办结。
③收到或者查阅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办证是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邮递员送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一、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二、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②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签注规定一、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二、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
⒈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
⒉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⒊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
⒋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办理条件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办理材料香港: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澳门: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①点击进入山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官网,点击出国/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入口,进入申请界面;
②根据网页提示的流程,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地点,填写预约信息及个人信息、申请信息,最后保存提交。
③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带齐上述材料前往预约指定的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④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即可办结。
⑤收到或者查询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办证时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快递员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费即可领证)
网上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①在工作人员上班的时间内带着上述材料到指定的任一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②窗口受理信息采纳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即可办结。
③收到或者查阅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办证是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邮递员送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办理时限与费用一、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二、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②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签注规定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对前往港澳治病的申请人、前往港澳探望危重病人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可签发三个月多次其他类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办理条件1、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办理材料1、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①点击进入山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官网,点击出国/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入口,进入申请界面;
②根据网页提示的流程,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地点,填写预约信息及个人信息、申请信息,最后保存提交。
③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带齐上述材料前往预约指定的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④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即可办结。
⑤收到或者查询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办证时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快递员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费即可领证)。
网上预约办理
现场办理①在工作人员上班的时间内带着上述材料到指定的任一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②窗口受理信息采纳后,支付办证费用(微信/支付宝),即可办结。
③收到或者查阅到证件已办好可以领取的时候,持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办证是选择邮寄的可以等待邮递员送上门,持办证回执及付清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各地出入境大厅一览表
办理时限与费用一、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二、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②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③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⑤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⑥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办理条件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办理材料⑴提交《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表;
⑵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相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还应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内地父亲或者母亲的相片;
⑶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❶未满16周岁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免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❷未满18周岁的,须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交验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⑷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应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无国籍人员的,应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签证身份书,并提交复印件。
❷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还应交验内地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⑸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❶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⑹提交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
⑺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
❶申请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监护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