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领区内旅行社申请为中国籍游客
代办单次旅游类型(TR-Single)
电子签证(E-Visa)代办权的通知
泰王国驻青岛总领事馆接受山东领区内旅行社申请为中国籍游客代办单次旅游类型(TR-Single)电子签证(E-Visa)代办权。关于山东领区内旅行社申请代办权所需条件和材料如下:
01
申请代办权的旅行社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山东省内注册并长期经营旅游业务;
与泰国国家旅游局上海办事处有合作且泰国合作方旅行社是在泰国境内注册并经泰国国家旅游局认可;
正规可信赖且无财务问题;
无损害企业自身名誉及泰国形象的记录和行为;
须接受我馆关于申请代办权的相关规定及条款。
02
申请文件及申请流程:
有意向申请代办权的旅行社,请于2023年2月17日之前向我馆递交申请书,并附条件1中的相关资质文件(相关文件清单及递交流程请参阅附件)。
03
审核:
我馆可能邀约相关旅行社进行面谈或要求补充其他文件,并保留给予批准或拒绝相关申请且无需做出任何解释的权力。我馆将于后期公布取得为中国籍游客代办单次旅游类型电子签证代办权的旅行社名单。
如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 visa.TAO@mfa.go.th 进行咨询。
该通知发布于2023年1月30日。
泰王国驻青岛总领事馆2023年1月30日
关于山东领区内旅行社申请为中国籍游客代办单次旅游类型(TR-Single)电子签证(E-Visa)代办权
所需文件和递交流程
1
所需文件
1、申请代办权的山东领区内旅行社需提供以下材料:
致领馆的中、英文版申请代办权的意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中文版含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的旅行社简介及英文译本;
经山东省内相关单位公证(单认证)的中、英文版旅行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Ministry of Culture and Touris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签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经山东省内相关单位公证(单认证)英文译本;
旅行社有权签字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和公章样本
经山东省内相关单位公证(单认证)的中、英文版中方旅行社和泰方合作公司签订的有效合同。
2、申请代办权的中方旅行社需提交的其泰方合作公司的相关文件:
含有有权签字人签字及公章的泰方旅行社公司简介;
泰国商业发展司出具的公司证明文件复印件;
泰方旅行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泰国旅游和体育部旅游司或泰国国家旅游局签发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自递交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增值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ภ.พ.20/PP20)
泰方合作旅行社有权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
递交流程
1、请于2023年2月17 日(北京时间:23:59止)前将上述文件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visa.TAO@mfa.go.th,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旅行社名称+申请为中国籍游客代办单次旅游类型(TR-Single)电子签证(E-Visa)代办
权;
2、请将上述纸质文件递交至泰王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地址为:青岛市香港中路9号香格里拉办公中心 15楼1504-05单元。文件袋命名为“旅行社名称+申请代办权”。
泰王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原标题:《1月30日起,山东省内旅行社可申请代办泰国单次旅游电子签证(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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