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韩城市标题:河渎新村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 自然资源局回复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收到贵单位西部网韩城市“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交办单网友反映“韩城市河渎新村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的情况(韩政督〔2024〕3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我市河渎新村小区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
二、反映问题存在的原因
经查,信访反映的河渎新村位于韩城市新城区,该项目所占土地用地手续已完善,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权利人为韩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河渎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性质及用途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2012年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应向市住建局申请项目房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但该项目的开发主体截止目前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也就未达到办理房屋登记条件。
三、调查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我市针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相关工作方案的意见,该项目已于2023年5月已在市政府专题会议中已明确处置意见:1、明确项目登记主体为韩城市河渎置业有限公司;2、由项目登记主体出具项目竣工规划测绘报告;3、由市自然资源局结合《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8条工作方案》之相关规定开展项目规划核实工作;4、由市住建局负责,按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8条工作方案》要求,明确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对该项目所有房屋的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待房屋鉴定合格后市住建局出具认定意见书。
处置意见确定后,韩城市不动产登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已向项目登记主体单位通知,尽快按要求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提供楼栋相关资料,截止目前项目方未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也未向任何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下一步,我局按照市政府专项会议要求,项目登记主体单位提交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关手续后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待首次登记完成后购房人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资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