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来港旅游/过境的申请。
此服务不适用于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人士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如有需要,可于此网站申请。
申请资格你可于此网站了解你是否符合来港旅游/过境的申请资格。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A. 申请人
所需文件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须载有个人资料、国籍、旅行证件的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5*申请人的近照1*经济状况证明,例如:银行结单、储蓄户口存摺、税款收据等,以及工作证明(如有),例如:公司签发的假期信、薪金证明等5*交通安排,例如:航班资料5*来港观光的证明,例如:参加来港旅行团的收据、行程等(适用于来港观光)5*拟访港后到访下一个目的地的证明、行程等(适用于来港过境)5*来港作商务访问的证明,例如:由申请人的雇主所发出的信件确认申请人拟在港的商务活动、由在港公司所发出的邀请信、由业界机构发出确认申请人来港出席商品交易会及展览会的信件等(适用于来港作商务访问)5*与在港保证人的关系证明(适用于来港探亲)5*有关来港目的证明(如来港目的非为观光、过境、商务或探亲)5其他证明文件5B. 保证人
所需文件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公司盖章(适用于以公司作为保证人的申请)1*商业登记证(适用于以公司作为保证人的申请)1*香港身份证及/或旅行证件(显示个人资料、最近期逗留条件和期限/入境标签及任何资料更改的页面,如个人资料、证件有效期等)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只适用于非香港永久性居民〕(适用于以个人作为保证人的申请)5其他证明文件5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保证人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申请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申请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来港旅游/过境
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递交补充文件如果你已递交来港旅游/过境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支援及详细资料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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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来港旅游/过境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