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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自Limamal的You Tube screen grb根据马来西亚现行法律,马来西亚父亲和外国母亲在马来西亚出生的孩子不是马来西亚公民。
这是怎么回事?
根据“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17条规定的具体规定,对于非婚生子女一词,“父母一方”或“父母”或“人父亲”一词,将被解释为他/她妈妈。
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他/她的马来西亚父亲和非马来西亚母亲合法结婚之前出生,则该孩子将采用非马来西亚母亲的公民身份,并且无权享有马来西亚父亲的公民身份。
另一方面,在马来西亚出生的非马来人和马来西亚女子即使在正式结婚前出生的孩子也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这是性别不平等和歧视的明显例子。但法律可以改变吗?
有人呼吁政府改变国家的公民法,以确保马来西亚男女享有平等权利,从而赋予他们赋予配偶和子女马来西亚国籍的权利。
根据 两性平等联合行动小组 (JAG),马来西亚国籍法中有三项主要条款歧视性别。
其一,虽然联邦宪法保障在马来西亚父亲海外出生的孩子的公民身份,但对海外出生的马来西亚母亲的孩子却保持沉默。
“因此,许多马来西亚母亲无法为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获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JAG发言人说。
其次,“联邦宪法”不允许马来西亚父亲给未在法律承认的婚姻中出生的子女赋予国籍。
“这些孩子在入学,接受公共医疗保健以及以后找工作方面面临巨大困难。”
第三,“联邦宪法”允许外国配偶通过登记获得马来西亚男子公民身份,如果他们符合若干标准,包括在马来西亚居住两年。
“然而,马来西亚妇女的外籍配偶只能在马来西亚居住10年后通过入籍申请公民身份。”
JAG重申,这些影响许多马来西亚人及其家庭生活的歧视性法律不符合“联邦宪法”的精神,该宪法据称可以保障平等并禁止性别歧视。
“在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民主国家中,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必须被视为平等,因此,无论性别如何,都应给予他们的子女和配偶国籍的平等权利。”
目前,马来西亚是世界上仅有的三个国家之一,剥夺男子在非法律认可婚姻中出生的儿童享有国籍的平等权利,是仅有25个国家拒绝赋予妇女国籍权利的国家之一在与男人平等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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