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质:铜
年代:西汉
来源:1973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二号汉墓出土
尺寸:高1.4厘米,长2.2厘米,宽2.2厘米
方形,龟纽,有穿孔,印面雕刻阴文篆书“轪侯之印”,方体直排,字体饱满,当是死者所封爵印之冥器。印章原通体鎏金,现已大多脱落。此印形制与“长沙丞相”铜印相同。
刘邦创建汉朝后,论功行赏。原秦番阳令吴芮因率部助刘邦亡秦灭楚,被封为长沙王。吴氏长沙国辖境,北至今湖北南部,南抵今广东连县,东达今江西鄱阳湖,西与今贵州为邻。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长沙国丞相利苍因功受封轪侯,轪侯共传四代,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末代轪侯、东海太守利秩因罪被废。
“长沙丞相”铜印
年代:西汉
材质:铜
来源:1973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二号汉墓出土
尺寸:高1.45厘米,长2.2厘米,宽2.2厘米
作方形,龟纽,印面雕刻阴文篆书“长沙丞相”四字,方形直排,字体饱满,是当时死者生前官印之冥器,龟头作昂起状,龟背刻有龟裂纹,四足及尾均刻出。龟腹下一穿孔,当是系绶带处,印章通体鎏金,但大多脱落。长沙丞相——利苍,由朝廷委任,辅佐长沙王,掌握实权,控制地方。
“轪侯家丞”封泥
年代:西汉
来源: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尺寸:长5厘米,宽2厘米,厚1.5厘米
封泥。印有“轪侯家丞”四字。“轪侯家丞”是轪侯家的总管。封泥始于战国,流行于秦汉。战国初期的公私文书大多写在竹简、木牍上,发送时用绳子捆绑,绳端结合处用泥封闭,泥上加盖印章,以防他人私自拆看,其泥称封泥,而用来存放封泥的木匣称为封泥匣。由于封泥是未经烧制的黏土物,极易破损,且收件人在打开对象前需要先验证封泥上钤的印章,再将泥剥去取物,故损坏者多,保存完整的极少。因此,这件带有封泥匣与残封绳的封泥弥足珍贵。
素纱襌衣(直裾)
年代:西汉
材质:丝
来源: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尺寸:衣长132厘米,通袖长181.5厘米,重49克
此件素纱襌衣为交领,右衽,直裾。面料为素纱,边缘为几何纹绒圈锦。因无颜色,没有衬里,出土遣策称其为素纱襌衣。《说文解字》载:“襌,衣不重。从衣,单声。”《礼记•玉藻》载:“襌为絅[jiǒng]”,郑玄注:“有衣裳而无里。”即没有衬里的衣服。素纱丝缕极细,重量还不到一两,可谓“薄如蝉翼”、“轻若烟雾”。它代表了西汉初养蚕、缫丝、织造工艺的最高水平。
《十问》
材质:竹
年代:西汉
来源:1973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尺寸:长约23厘米
房中术类文献。全篇共101枚竹简,内容系假托古代帝王、诸侯、官吏、名医、术士互相问答,就十个有关养生保健问题进行讨论。特别指出只有顺应天地阴阳四时的变化,注意饮食起居,坚持练习气功导引之术,特别是注意节制房事生活,重视房中养生及性保健,方能求得健康长寿。
彩绘陶钫
材质:陶
年代:西汉
来源: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尺寸:高35.8厘米,口径10.7厘米,底径14.7厘米
盛酒器。泥质灰陶。出土于南边箱。器身合模制成。钫指的是方口大腹的容器,用以盛酒。器表磨光髹[xiū]漆,除下腹部外,周身用黄、绿、银灰三色粉绘成花纹。肩部二铺首上各绘一昂首立凤,另两侧及四角各绘一花瓣状云纹;腹部四边各绘一卷云纹;圈足四边各绘一凤纹;器盖的顶部,用银灰、朱红二色绘四蒂纹,四坡则有黄、灰二色的弦纹和波状纹。
“君幸酒”“四升”云纹漆耳杯
年代:西汉
来源: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尺寸:长22.3厘米,宽27.5厘米
饮食器。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此种耳杯10件,杯内均髹[xiū]红漆,用黑漆书写“君幸酒”三字。两耳和口沿外部以朱、赭二色绘几何云纹,耳背面朱书“四升”二字。这种耳杯器型最大,制作精美。古时用于盛酒。据汉代《盐铁论》记载,一杯用百人之力方可制成,故价格十分昂贵,一个漆杯的价格甚至相当于十个铜杯。故漆饮食器皿比青铜器更具优越性,因此为宫廷及贵族官僚所爱好,漆器也由此成了地位和财富的象征。
彩绘漆盂
年代:西汉
材质:漆
口径34.7厘米,高8.3厘米
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盛食器。马王堆一号墓共出土漆盂[yú] 6件。器形大小相同,造型一致,均为圆木旋削而成。器外壁以黑漆底上朱绘点纹,并以单体卷云纹点缀其间;内壁上部和底部装饰与外壁相同,但两组装饰带之间大面积涂红漆。这种构图是马王堆汉墓漆器主要漆绘装饰风格之一。
盂的外形似较深的盘,最早出现在商代晚期而流行于西周和春秋时期,当时主要作饮器使用。秦以后,盂的功能和名称发生变化,既可盛水,又可盛粥、盛羹。
“君幸食”小漆盘
年代:西汉
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长22.3厘米,宽27.5厘米
饮食器。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此种耳杯10件,杯内均髹[xiū]红漆,用黑漆书写“君幸酒”三字。两耳和口沿外部以朱、赭二色绘几何云纹,耳背面朱书“四升”二字。这种耳杯器型最大,制作精美。古时用于盛酒。据汉代《盐铁论》记载,一杯用百人之力方可制成,故价格十分昂贵,一个漆杯的价格甚至相当于十个铜杯。故漆饮食器皿比青铜器更具优越性,因此为宫廷及贵族官僚所爱好,漆器也由此成了地位和财富的象征。
彩绘陶鼎
年代:西汉
材质:陶
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高16厘米,口径16厘米,耳高6.1厘米
烹煮或盛贮食物的器具。此鼎为泥质灰陶,出土时鼎内盛有鸡骨。器身表面涂黑色粉状物,口部绘银灰色宽弦纹和波状纹各一道,足部和耳部绘银灰色纹饰。器盖顶部用黄、绿、银灰三色绘四朵云纹,周围绕以银灰色的弦纹两道和波状纹一道。纹饰对称排列,充分展示了汉代装饰艺术的多彩变化。
马王堆一号墓木椁
材质:木
年代:西汉
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长672厘米,宽488厘米,高280厘米
葬具。原置于墓坑底部的3根方形枕木上,有两层盖板和两层底板。椁室由棺室与4个边箱组成,形状像“井”字,古文献称为“井椁”。4个边箱总面积6.8平方米,容积9.7立方米,放置各类随葬品1000余件。棺室内有4层套棺,从外至内依次为黑漆棺、黑地彩绘棺、朱地彩绘棺与锦饰内棺。如此庞大的椁室,没有一颗金属嵌钉,采用扣接、套榫[sǔn]与栓钉结合而成。这是迄今出土保存最完整的汉代井椁实物。这种仿死者生前居室所造的椁室,代表着死者“永恒的家”。
着衣歌舞俑
材质:木
年代:西汉
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尺寸:高45厘米
面部丰腴,呈椭圆形,敷白粉,梳垂髻,垂髻是另外雕成再以竹钉钉于脑后,头和上半身稍向前倾,两膝略弯曲,无手。从残存的衣着观察,似着短褂,长裙。
汉代歌舞盛行一时,贵族们到处搜罗能歌善舞者组建家族乐队。墓中遣策(随葬品清单)表明轪侯家就曾拥有一支可以表演楚歌、郑舞的10个人组成的乐队。随葬的歌舞俑脸上敷白粉,描墨眉,点朱唇,身形纤巧,长袖飘飘,为典型的纤腰磬折、长袖曼舞的楚女形象。
帛书《刑德》甲本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1973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尺寸:长64.5厘米,宽48厘米
帛书《刑德》的成书年代应在战国中期以后,即公元前300年以后。帛书《刑德》有甲、乙、丙三篇。甲篇用古隶抄写,无上下墨线界栏,行与行之间没有乌丝栏墨格。分上下两格,右起上格约31行文字,绘有刑德运行干支纪年表和刑德九宫图,下格约有5000余字,是关于以刑德占测胜败和刑德在六十干支运行方位记载。在干支表左侧,有“今皇帝十一年”的记载。据查证,所谓“今皇帝”也就是对汉高祖的尊称,由此也可知这篇帛书是汉高祖刘邦在位时抄成的。该篇保存比较好,文字大致可读,九宫图和干支表清晰可辨,是汉初刑德理论的重要篇章,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医书《足臂十一脉灸经》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尺寸:纵31厘米,横16.3厘米;纵30.5厘米,横19.5厘米
1973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现存最早的经脉学著作之一。《足臂十一脉灸经》一书共三十四行,有“足”和“臂”两个篇目。“足”代表下肢脉,共有六条:足泰阳脉、足少阳脉、足阳明脉、足少阴脉、足泰阴脉、足厥阴脉;“臂”代表上肢脉,共有五条:臂泰阴脉、臂少阴脉、臂泰阳脉、臂少阳脉、臂阳明脉。每一条脉下均记有该脉的名称、循行过程、主病病候和灸法。十一脉循行方向全是向心的,治疗全为灸法,无穴位名称和针治记载。《足臂十一脉灸经》与同墓出土的《阴阳十一脉灸经》全文体例很接近现存的《黄帝内经•灵枢•经脉篇》中论述十二经脉的部分,但又各自在其文字和具体内容方面分别有由简到繁,由少到多,由不完备到逐渐周密完整的明显趋势。可以看出,《足臂十一脉灸经》、《阴阳十一脉灸经》是《黄帝内经》之前的著作。
着衣歌俑
材质:木
年代:西汉
尺寸:高32.5厘米
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一号墓出土歌俑4件,置于北边箱紧靠东壁处,两个一组,分别以竹钉固定在一木板上。同墓还出土舞俑4件。4件歌俑均两足屈膝向后席地而坐,面部丰腴,呈椭圆形,敷白粉,墨眉朱唇,着黄绢交领右衽,双袖交叉屈膝前,俑无手,发式为盘髻。
北边箱帷幔内的各种摆设,是对死者生前歌舞宴饮场景的模拟,当时诸侯、贵族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死后也要将生前种种享乐带入阴间。这4件歌俑头梳盘髻,舞俑着长袖舞衣,采用半肉雕技法,注重头部与面部雕刻,面部表情生动,并施加墨绘和朱绘,着色彩艳丽的服饰,既反映了墓主人生前歌舞升平的生活,又可考证当时人的衣着服饰及丧葬礼俗。
铜镶玉樽
材质:玉
年代:西汉
通高18厘米,口径9.7厘米
1973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二号汉墓出土
铜镶玉樽是一件运用镶嵌工艺制作的实用玉器,用来盛酒。盖顶玉片中心刻柿蒂纹,其外刻多圈云纹。器身所嵌玉片、从上至下三组阴刻花纹,上下两组为工整密集的云纹,中间一组为昂首、翘尾、张足起舞的凤纹。底部玉片外边刻谷粒纹。鋬[pàn]为白玉,外表亦刻柿蒂纹。底部边缘以三个兽面小蹄足作品字形铆在器身下面的铜箍上。
这件樽镶嵌紧密,里外打磨光亮,制作精致美观。这种樽在长沙尚属初见,其纹样与长沙战国楚墓中出土铜器的纹样颇为相似。
三号墓遣策
年代:西汉
材质:竹
长约27.5厘米、宽约1厘米、厚约0.1厘米
1973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马王堆三号汉墓遣策共有410枚。出土时已散乱,无编联痕迹,但遣策的排列顺序大致清楚,依次为:男、女明童、车马、各种食物、漆器、土器、其他杂器和丝织物。竹简保存非常完整,字迹清晰,简文少则一字(残简),多则二十四字。三号汉墓遣策在内容记载上大多能与一号汉墓遣策相对应,但同时也记载了不少一号汉墓遣策中所未记载的内容,如男女明童、车马、兵器以及比一号墓更丰富的乐器、衣物丝织品种类记载,为我们研究西汉时期饮食、服饰、车马、兵器、丧葬礼俗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木璧
年代:西汉
材质:木
来源: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木璧为仿玉风格的随葬明器。自古以来,玉璧一直是古代贵族“礼天地,聘会盟,赠君子,配富贵”的礼器。不同时代和不同情况下也有起信物和装饰作用。玉璧还是一种财富的代表,同时又是历代贵族死后财富和高贵的象征,所以玉璧就成为了他们主要随葬品之一。先秦时期流行真玉璧随葬,至战国以后有用玉璧随葬的也有用木质璧替代的,谓之明器。一号墓共出土木璧三十二件,有素面的木璧,也有涂金粉和涂银粉的谷纹木璧。
矢箙(fú)、箭
年代:西汉
材质:木
来源: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尺寸:矢箙带箭杆通高68.5厘米、矢箙高45.4厘米
矢箙为装箭用具。木质,作梯形扁平盒状,上面两侧伸出两根尖状木柱,用朱、黄色绘三角纹、云纹。扁盒上部钻孔12个,并穿绳,作为固定箭杆之用。矢箙内盛箭杆12支。《周礼》有“仲秋献矢箙”的记载。中原地区的矢箙以竹木为原料,形制较短;边疆游牧民族的则以兽皮为材料,形制稍长。使用时多佩带在身侧。箭的镞[zú]端向下放置,箭在箙内排成一排,羽端露在箙外。南北朝以后,少数民族的盛矢器具——胡禄(装箭用的小箭筒)大量引入中原,在喜好胡风的唐代更是风行一时。
锥画漆弩机
年代:西汉
来源: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尺寸:长70厘米
木质冥器。弩臂木制,两侧锥刻云纹,髹黑漆。弩是一种远射程兵器。秦以前的弩长度只有52厘米左右,此弩大大加长,射程就更远。汉代弩的射程一般在一百二十步至二百步之间,约合167-278米。弩有先进的瞄准装置,有臂张、蹶张、腰引拉弓法等。
兵器架
年代:西汉
材质:木
来源: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尺寸:高89厘米、宽35厘米
冥器,木质方形板,下有木架。板两面均漆绘,为黑地、朱边,中用红、黄、绿等色漆绘云气纹,粗犷有力。正面有三排弯形木钩,上排一个居中,中下排各两个。出土时中排钩上置带鞘角质剑一把。古代文献中称兵器架为“兰锜”。张衡《西京赋》中说:“武库禁兵,设在兰锜。”李贤注引《魏都赋》刘逵注说:“受他兵曰兰,受弩曰锜。”即是说,放置弓弩的称锜,而放置其他兵器则统称之为兰。该兵器架为首次出土,这使我们知道了剑不佩带时的放置方法。
帛书《却谷食气》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帛书《却谷食气》出土时与《阴阳十一脉灸经》(乙本)、《导引图》合抄在一幅帛上。是一篇充满道家思想观念的养生学著作,因残破厉害,行数和字数颇难确定,现存可辨识的字计270多个,缺损字数也在200余字左右。其内容大致包括却谷和食气两部分。却谷是不吃谷物而吃代用品,食气是呼吸有益于人体的气,属于古代气功的一种,它是一种结合呼吸导引以求却病养生的方法。书中除提出了具体的呼吸方法和要求外,还就一年四季自然环境中的各种不同因素对于人体产生的各种影响加以阐述,反映了我国汉代以前气功导引的已有成就。本书原缺书名,马王堆帛书整理小组根据其内容特点命名为《却谷食气》。在现存的汉魏以降道家古籍中仍可看到有关以却谷食气之法进行养生的著作,对后世影响很大。
竹笛
年代:西汉
材质:竹
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一支长21.2厘米,一支长24.5厘米
出土时盛放在漆书盒靠边最狭长的条形格内。竹质,一端有竹节封口,一端开口。封口一端其侧有长方形吹口。开口一端起依次有六个洞眼,周围削成平面。笛子是中国广为流传的吹奏乐器,用天然竹材制成。笛子历史可追溯到约9000年前的骨笛。
《杂禁方》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1973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宽1厘米,长23厘米
本书为古代技书,其内容是以厌禁为主的方术之法。共11支竹简,共百余字。本书原缺书名,马王堆帛书整理小组根据其古禁方的内容,命名为《杂禁方》。本书虽非医术,且涉及迷信之事,但作为与古医书同时抄录并出土的文献,仍有其相应的史料价值。(注1厌禁:以迷信的方法,镇服或驱避可能出现的灾祸,或致灾祸于人。注2方术:一是指古指关于治道的方法;二是指中国古代用自然的变异现象和阴阳五行之说来推测、解释人和国家的吉凶祸福、气数命运的医卜星相、遁甲、堪舆和神仙之术等的总称。)
帛书《刑德乙》
年代:西汉
1973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长84厘米,宽44厘米
《刑德》乙篇以隶书书写,有较完整的墨线外框,朱丝栏分隔图、表之外的文字。右起上半部绘有朱、黄、墨3色相间彩绘的刑德九宫图和干支纪年表;右起下半部和左边均为朱丝栏墨书隶体字,共5000余字,部分文字有朱点起首,其内容主要是关于刑德运行规律的解说和对“刑德九宫图”的诠释,以及关于以云气、风、雨、雷等天文气象占测战争胜负吉凶的规定。该篇是研究汉初刑德思想理论的重要资料。干支运行表中“丁巳”一栏中有“孝惠元”的记载,可知汉惠元年是丁巳年,而不是丁未年,对校正历史纪年具有重要价值。本篇的抄写年代即可定为孝惠元年(公元前194年)前后,这也为确定帛书中同类书体抄本的抄写时间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木犀角
年代:西汉
1972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长25.6厘米
木犀角是一种丧葬用品,为犀牛角之冥器。因犀牛为稀有动物,所以贵族们常用木质犀角作为随葬明器,以此作为墓主人财富的写照和象征,它主要流行于汉代。
《阴阳十一脉炙经甲本》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1973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长30.5厘米,宽19.5厘米
《阴阳十一脉灸经》甲本、《脉法》、《阴阳脉死候》紧连着书写。《阴阳十一脉灸经》甲本共37行,原无篇名,亦无章目,据其内容可分为足巨(太)阳脉、足少阳脉、足阳明脉、肩脉、耳脉、齿脉、足巨(太)阴脉、足少阴脉、足厥阴脉、臂巨(太)阴脉、臂少阴脉等十一节,且以阳脉在前,阴脉在后。十一脉的循行径路、病理征候和灸法的描述,比《足臂十一脉灸经》进步和丰富得多,如其中有关“动病”和“所生病”等病候的记述,无疑是中国医学古籍所见最早的了。
篆书《阴阳五行》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1973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30×20厘米
篆书《阴阳五行》,又名《式法》,现装裱成39页大小不等的帛片。该帛书内容主要是关于干支、二十八宿、天一运行的记录和有关方位、四时、月令、择月等方面的占验,其内容非常丰富。这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阴阳五行》方面的抄本之一,是研究汉初阴阳五行理论不可多得的珍贵材料。
《出行占》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1973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30×20厘米
《出行占》内容是讲不同时日、时段出行时的各种吉凶、宜忌事项,性质与《日书》相类。一般属于占卜人行程已定,出行前先问方向的吉凶,再问出行结果、道路是否吉利。古人出行多择吉日,出行占卜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就有记载,其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后来的阴阳家又将之与天干、地支、五行连在一起,把一年中各日分成吉与凶两大类,编出何日宜何日忌的说法,故民间有“逢吉方行,遇凶则止”的箴言。
《刑德》丙
年代:西汉
材质:丝帛
1973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大页:50×20厘米,小页31.5×19厘米
《刑德》丙篇抄写在一幅宽48、长约82厘米的帛上。因残破太甚,已很难拼合和句读。现存原物共揭裱为18页残片,从残存的片段文字看,其内容大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位于帛书右上方并列的三个图,均见于帛书《阴阳五行》乙篇;第二部分是位于三个图下方及左侧共约73行文字,内容虽包括有刑德占方面的信息,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