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功能区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古镇的编制规划和实施管理、古镇保护、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开发服务等工作;负责功能区有机更新;负责发展古镇旅游、休闲体验、文化创意等旅游服务业工作;负责功能区党务、政务、日常行政事务和信访调处工作;负责规下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城管、网格和环卫工作;负责卫生、计划生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红十字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征地补偿、水务、防汛抗旱防台、河长制、土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民房和小型项目建设管理和审核、美丽乡村建设、既有建筑安全监督、物业管理、农路管养、市政和绿化管养等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消防安全、331 治理工作,协同推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