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9日受理 天津市北辰区麦乐练歌房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
申 请 人: 天津市北辰区麦乐练歌房
场所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双口一村恒信广场1号楼4号—5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卢宁
女
天津市
投资人
卢宁
女
天津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6814021 传真:86814777
通讯地址:北辰道389号 邮编:300400
公示机关: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