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龙游龙之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游六春湖山地文旅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龙游龙之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游县庙下乡毛连里村;
行业类别:S9020游乐园、S9090其他娱乐业;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61665.00万元。新征用地491亩,根据地形在用地范围内新建国际会议中心、梦回西游场景、钻石演绎中心、观瀑平台、研学基地、环湖人文运动长廊、水乐园、儿童乐园、水秀舞台、游客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库等配套设施。
项目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表4。
表1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敏感点
距边界最
近距离(m)
相对
方位
规模
主要保护对象
环境要求
水环境
灵山港支流
穿越本项目
/
河宽约10m
河流水质
III类
灵山港
8900
E
河宽约50m
河流水质
表2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
距离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方位
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
X
Y
Z
1
毛连里村
-542
-539
5
5
W
2类
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朝向主要为南北朝向,建筑物2-3层不等
2
洋坑
231
-20
5
10
S
2类
3
潜洪仓
557
336
5
20
N
2类
4
新铺
810
324
5
35
S
2类
5
五石板
810
505
5
126
NE
2类
表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保护目标名
方位、位置
保护要求
1
浙江大竹海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紧邻项目西南侧
不影响生物多样性维护主导生态功能
表4环境空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场界距离(m)
东经
北纬
毛连里村
119.094360
28.760511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W
5
洋坑
119.101715
28.764567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S
10
潜洪仓
119.105275
28.767523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N
20
新铺
119.108139
28.767576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S
35
五石板
119.107609
28.769544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NE
126
长生桥村
119.110186
28.770232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NE
215
后山
119.100143
28.772052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N
570
麻阳
119.092373
28.772577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N
950(隔山)
双石岗
119.086316
28.765095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NW
915(隔山)
小连
119.080955
28.753218
居住区
人群
二类
SW
1420(隔山)
大竹海国家森林公园
119.096292
28.759257
国家森林公园
森林
二类
S
紧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本项目主要为游客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游乐场所消毒清洗废水等,项目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经消毒后回用于景区冲厕、绿地灌溉及农田灌溉,收集效率为100%,其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冲厕、车辆冲洗标准限值。
2、废气:废气主要来自餐饮油烟、备用柴油发电废气、进出车辆尾气、垃圾收集房恶臭等,项目餐厅食堂均设有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项目地下车库尾气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汽车尾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移动垃圾箱分散布置,加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恶臭影响相对较小可满足排放要求。
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及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泔水油、电瓶车更换电瓶、设备检修废油,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需交由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隔油池泔水油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及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为室外游乐设施、进出车辆噪声、人群活动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场界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能够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5。
表5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时段
污染种类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标准
施工期
废水
生活污水
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施工废水
COD、SS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
堆场扬尘、汽车扬尘、机械废气
颗粒物、有机废气
加强场地内洒水抑尘、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噪声
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防振器、隔振垫,对其基础加固加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位于场地中心区域
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体
废物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需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生态
场地开挖、植被破坏
不新增临时占地,土壤植被破坏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减少生态环境破坏
运营期
废水
生活污水
COD、氨氮
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经消毒后回用于景区冲厕、绿地灌溉及农田灌溉,收集效率为10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冲厕、车辆冲洗标准限值
废气
餐厅厨房
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汽车尾气
颗粒物、THC、NOX
地下车库尾气分区收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
备用发电机尾气
颗粒物、SO2、NOX
与汽车尾气一起收集进入排烟管道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
垃圾恶臭
氨、硫化氢
无组织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噪声
噪声
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
废物
废电瓶、设备检修废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餐厨垃圾、隔油池泔水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及处理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本次评价,我单位认为:浙江龙游龙之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游六春湖山地文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该项目也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废气、生态、噪声等环境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使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在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
以项目为中心,边长为5km 的矩形范围内长期居住和办公的公众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
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的意见,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3、公示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3.8~2023.3.22
环评报批前建设单位将在浙江政务网(http://qzly.zjzwfw.gov.cn/col/col1460399/)对环评报告书全本进行公示。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龙游龙之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宝塔路46号;
联系人:焦方超;电话:13913945756;
2、环评单位
杭州敬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同人精华1座423;
联系人:杜工;电话:0571-87986289;
3、审批部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电话:0570-7261937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
浙江龙游龙之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