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请参考《短期综合意外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释义”部分。
特别提醒
1、被保险人仅限1-3类职业人员,若被保险人从事4类及4类以上职业或拒保职业的工作发生意外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查看职业分类表,职业类别不明请咨询40088-95512转2。
2、一张保单可保500人!您可提前将准备好的被保险人信息填入名单模板中,请下载名单模板,填写后直接上传,投保更方便快捷!
3、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公司对于超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起期可自由选择,投保次日即可生效。
5、7*24小时全国理赔报案电话:95511。境内紧急救援电话:95511转9。若您投保了紧急医疗垫付服务,出险后请第一时间拨打援助电话,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通知救援公司自行处理,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影响理赔。
*相应服务的费用额度和范围以产品保险条款和保险方案为准,超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需自费。
*救援公司电话协调并妥善安排相关服务,不保证派遣专员至现场进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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