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类别:
(1)文具类。如文房四宝、学生文具、书签、笔记本、明信片、手账、信封、文件袋、笔筒、便签、文件夹等。
(2)特色商品类。如地域特产(含食品类)、礼品盒、纪念品等。
(3)生活用品类。如数码产品周边、行李牌、杯子、筷子、U盘、钥匙扣、卡套、雨伞、扇子、充电宝、文化衫、红包、手机壳、纸巾筒、化妆品等。
(4)玩具类。如儿童玩具、积木、拼图等。
(5)家居用品类。如家具、香薰、摆设等。
(6)饰品类。如项链、耳环、手镯、戒指等。
(7)服饰穿搭类。如丝巾、胸徽、手挽袋等。
(8)其他实用类。
3.作品要求:
(1)作品数量6幅以内(含6幅),可排版在3张A3页面上。
(2)作品提交格式: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 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作品不得超过3张页面,单个文件不大于5 MB。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原创设计,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没有抄袭仿冒的作品,符合国家主流文化精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4) 鼓励系列化文创产品参赛, 形式、类别、工艺材料不限,应体现便捷、生态、环保、安全、节能的理念,符合产品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
(5)每件作品需附设计图、效果图、所用材料、工艺、尺寸比例、设计创意说明等;
(6)作品需体现三亚经济圈文化的同时要突出落地性、可转化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而不仅仅是生硬嫁接。鼓励创意、传统文化和时尚元素相结合,注重造型、材料、工艺的创新以及展现方式的创新,创作具有深刻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文化内涵,体现三亚经济圈地域特点的各类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或文化旅游产品;
(7) 鼓励参赛作者同时提交具备生活实用功能且已经规模化生产的 设计实物样品。
六、参赛主体资格
(一)参赛主体不限国籍,不限年龄。
(二)凡与设计行业、工艺美术行业或者文创特色产品相关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设计公司、生产厂商、广告公司、文创团队,均可以单位或团体名义参赛。
(三)在校师生、独立设计师、创意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设计爱好者等个人均可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四)参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属于创作者,活动主办方对参评商品拥有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权利。
(五)此项活动不收取参评单位的评审费用、媒体宣传费用。
(六)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七、奖项设置及获评待遇
奖项设置及获评待遇
奖项设置及获评待遇
(一)奖项设置
1.金奖3名:奖金3000元/名,颁发证书、奖杯;
2.银奖5名:奖金2000元/名,颁发证书、奖杯;
3.铜奖7名:奖金1000元/名,颁发证书、奖杯;
4.优秀奖10名、大学生创新奖10名:颁发证书、奖杯和纪念品。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二)获评待遇
1.获奖作品优先对接企业进行成果市场转化。
2.推荐加入“三亚旅游文化创意人才库”。
3.第二届赛事之前,政府推广渠道优先推广,包含但不限于传统媒体、推介会、宣传物料等。
4.产业化后产品优先推荐至相关销售平台销售。
八、作品提交方式
“大三亚旅游圈”、“三亚市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三亚旅游文化创意开发研究院”或媒体刊发的大赛征集公告并下载报名表格。
(二)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类参赛作品发送邮箱组委会邮箱: sanyacyds@163.com。实物作品邮寄或送达组委会指定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双大山湖湾7-117号三亚旅游文化创意开发研究院。
(三)参赛提交电子版作品均不再退还参赛者,请参赛者自行备份留存。提交设计实物样品作品,展示后将予以退还。
(四)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五)参评商品(作品)为专利商品的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九、其他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即视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