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的若干意见》(琼府〔2016〕17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海南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一、加快转型升级,构建富有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
(一)打造海洋旅游新标杆。
1.做精做强滨海旅游。完善滨海旅游设施,丰富滨海旅游产品,引导滨海观光向滨海度假发展。打造海棠湾、亚龙湾、清水湾、石梅湾、神州半岛、龙沐湾、棋子湾、博鳌、海口西海岸等热带滨海休闲度假精品海湾。加快建设三亚亚特兰蒂斯、儋州海花岛、陵水海洋主题公园等一批滨海旅游综合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滨海休闲度假品牌。积极开发海岛旅游、休闲渔业和沙滩、滨海、近海水上运动项目。(牵头单位:省旅游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海事局等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2.稳步推进三沙旅游。加快实施《三沙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需引进国际标准大型邮轮,优化西沙邮轮旅游航线,到2020年实现南沙邮轮定期游,适时开通一程多站的南海旅游线路。加快完善三沙旅游基础设施,高水平开发特色岛礁精品度假旅游。(牵头单位:省旅游委、三沙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生态环保厅、海南海事局等单位)
3.加快发展邮轮旅游。完成三亚凤凰岛邮轮母港和海口等邮轮港建设;鼓励支持国内大型企业投资建设邮轮港和购买、租用邮轮。支持国内外企业在我省注册邮轮公司,或与我省企业组建国际邮轮公司,参与邮轮旅游运营。积极发展无目的地海上游。努力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邮轮旅游经济圈和环南海邮轮旅游线。(牵头单位:省旅游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等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4.积极开发帆船、游艇旅游。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范围,推动简化游艇审批手续,放宽航行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培育和开放游艇培训及游艇驾驶考试。在已建12个帆船、游艇码头的基础上,按照“两核四区”的总体格局,高水平建设秀英港、金沙湾、半山半岛、凤凰岛、红塘湾等14个帆船、游艇码头和帆船、游艇旅游俱乐部,形成互联互通的环海南岛游艇休闲旅游线路,培育帆船、游艇大众消费市场。(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防与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海事局等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二)高水平发展康养旅游。
5.加快建设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大力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鼓励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重点发展特许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医学美容和抗衰老等产业,形成为游客提供体检、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康复、养生等完整的医疗健康旅游产品。推进海口、三亚中医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中医养生康复疗养。鼓励现有医疗机构扩大疗养服务范围,支持建设集休闲度假、医疗服务于一体的休闲疗养项目,满足境内外游客的休闲疗养服务需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旅游委、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等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6.开发提升温泉度假产品。以温泉休闲度假为核心,开发中医康疗、养生运动、美容美体等配套产品,提升打造海口观澜湖、琼海官塘、万宁兴隆、保亭七仙岭、儋州蓝洋、三亚南田等6大精品温泉旅游产业聚集区。支持开发定安久温塘、文昌官新、万宁尖岭、屯昌青奥、琼中上安、陵水高峰、东方马龙、昌江霸王岭、白沙木棉、澄迈九乐宫等10个温泉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省旅游委;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三)创新发展文体旅游。
7.深度开发本土民族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依托海南民族民俗文化特色,不断扩大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规模和影响力,提高黎祖祭祀庆典活动知名度,大力弘扬传承海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