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
必要时,人民法院会采取
限制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
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
一些非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消费行为,
会受到限制。
具体不能有哪些高消费?
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什么是“限制高消费”,限制的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下称“《限消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0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0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0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0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0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06
旅游、度假;
0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0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0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因此,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自己是不能陪同孩子外出旅游的。
02
我被“限制消费”,但现在突发紧急情况,需要乘坐高铁或飞机赴外地,应该如何做?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限消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果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及相关媒体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03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上述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可以怎么做?
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可以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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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家斌
原标题:《暑假来了,限制高消费人员能带孩子去旅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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