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家五口去云南丽江旅游,因未按照导游要求购买5万元的手镯,竟然被导游赶下大巴!而女子向云南文旅局投诉以后,文旅局竟然回复该导游正在带团,没空当面道歉!网友:这回复令人震惊!这种导游还能带团吗?
(小政视频,以下说辞来自当事人 田女士)
田女士向往云南丽江很久,这次过年就报了一个旅行团,打算好好地玩一玩。
当然她知道便宜没好货,所以便宜的旅行团她看也没看,而是花17000报了一个旅游团。
当时旅行社向她承诺,是没有不会有强制购物的环节。
然而,到了丽江第二天,导游就把他们带到玉器店,让他们“好好”看一看。
最后,在导游和玉器店的联合忽悠下,车上的人都买了玉器,最贵的花了 20 多万,全车一共买了80 多万的玉器。
但田女士认为玉器标加虚高,也知道当中的“猫腻”,导游可以拿提成,所以她就看看没买。
可导游知道后不高兴了,让田女士多少买个便宜的手镯,5 万块就行了!
而田女士觉得这个手镯最多值500 块钱,不想当冤大头,于是坚决不买,直接出了玉器店。
导游不甘心,追出来问田女士:“你确定不买了是吗?”
田女士回答:是的!
而导游表示自己是公司排名靠前的销冠,如果田女士不买就是不给他面子,影响他业绩,那他只能让田女士一家下车了!
田女士以为导游就是吓唬自己,所以坚持不买!结果导游真的拦着不让他们上车,让司机直接开车走了!
田女士气愤坏了,花了这么多钱,竟然就这样被赶下车了!他们一家人拉着行李箱在陌生的街头不知道去哪里?
于是,她向旅行社和当地文旅局投诉,结果得到的回复是:那位导游现在正在接团,没有时间前来当面道歉!
田女士觉得处罚不公,于是一气之下把这事情发到了网上,引发了热议。
有网友说,5万的镯子有4万 9全是利润!消费 80 万导游提成在30万左右,我同学就是搞这个的,太赚钱了!
也有网友说,云南文旅真的这么答复么???旅客多就可以不把旅客当回事吗?
还有网友说,我们年前去的也被强制购物,而且态度十分恶劣!云南爆出强制购物多少年了,为什么就是没有改善?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首先,从民事责任上看,导游强迫田女士购买 5 万元的手镯,违反民法的自愿原则。
其次,行政处罚上来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然后,刑事处罚。情节严重者,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田女士所说属实,且车上还有旅客是被导演用威胁的手段交易的,那该导游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所以,这事情不是道歉这么简单!丽江的名声确实很大,但现在是网络时代,一夜之间就可以弄火一个城市,比如淄博和哈尔滨!反之,也可以让一个旅游城市凉凉!
如果这件事情不处理好,对丽江将是很大的口碑伤害!希望当地尽快调查,看看田女士所说是否属实!
如果是真的,一定要严惩该导游!不能让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好粥!
同时也提醒大家,抱旅行团一定要找正规的,写合同,约定没有强制购物消费!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