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我厅决定启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设云信息报送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1年6月4日起,正式启用“建设云信息报送系统”,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疆信息报送业务均在该系统办理。原“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进疆企业信息报送”过渡并行使用至2021年6月30日。
原“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中已报送的信息数据需在“建设云信息报送系统”中重新报送,并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予以公布。
二、办理流程及信息公布
(一)登录路径
进入“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凭CA锁登录“企业服务平台”,选择顶部导航栏中的“办事”,进入申请页面。
(二)办理流程
1.发起申请。点击“进疆信息报送”选择具体申报的事项类型,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申报企业需承诺上传的企业及个人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觉接受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系统办理。企业成功提交信息报送申请后,由系统对申报事项进行自动办理。
(三)信息公布
申报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信息将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予以公布。
三、其他事项
“建设云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住建厅驻政务服务窗口:0991-2822564
技术咨询电话:400-032-906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