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须知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不可删除;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景区酒店组合消费,不用餐不退费。
2、门优退费标准:
因旅行社为团队折扣门票折算,以进景区时间为准,故退费标准以旅行社标注的差价退费而非挂牌价退费:
11 月 25 日-12 月 14 日优惠票:九黄半价优惠不退,免票:九寨退 20/黄龙退 50;未上黄龙退 50 元/人;
12 月 15 日-次年 3 月 31 日优惠票:九黄半价优惠不退,免票九寨退 20/黄龙退 15;未上黄龙退 15/人;
4 月 1 日-5 月 31 日优惠票九寨退 50/黄龙退 15,免票九寨退 100/黄龙退 30;未上黄龙退 30 元/人;6 月 1 日-11 月 14 日优惠票九寨退 50/黄龙退 50,免票九寨退 100/黄龙退 100;未上黄龙退 100 元/人;
若因天气、堵车等不可抗力因素(含自愿放弃)造成不能正常上黄龙,则按团队票价退黄龙门票差价,无法替换其他景点,谢谢理解!(申明:因团队订单规定,如有特殊情况不上黄龙需提前一天告知导游,当天临时不去费用不退)
3、【离团须知】
①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或退团,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且自动放弃行程,合同协议终止,保险时效自动失效,未产生费用不退,若给旅行社增加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补偿或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赔付给旅行社;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括往返飞机、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优惠等)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②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或团队违约,相关费用不退,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不可抗力】
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政府行为、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航班/火车延误、取消、管制、故障、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此类费用由客人自理自费。我社在保留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调整行程和住房。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情况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旅游合同约定行程安排时,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做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增加费用或损失由客人自理;若造成景区景点减少,本社不承担相关责任;
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如因航班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游者无法按期抵达四川,由于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当天取消成都用房、第二天行程,房费/车费不退不抵扣,如需继续安排行程,则需要另补额外产生的车费/房费,按具体的产生费用收取。
5、【健康须知】
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本行程位于高海拔地区,故只接待身体健康的人士,在团队行程中因个人健康原因(既往病史或身体/精神残障等)
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亦不再保险理赔范围。请出行前对自身身体状况如实判断及告知。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③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因感冒、发烧病症会在高原地区加重,并且会诱发高原反应现象并导致高原反应加重而危及生命,所以不建议患有这些病症的客人参加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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