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截至2020年底,我省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403个,其中医院215所(公立医院113所,其中省级医院16所,市州级医院21所,县级医院7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20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66所,其他卫生机构2所。卫生技术人员48970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8303人,注册护士19678人。现有床位41246张,其中医院3533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359张。五年来,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5.63张增长到6.9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17人增长到3.0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23人增长到3.32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从1.88人增长到3.1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从0.71人增长到0.93人,医护比由2015年的1∶1.03提高到1∶1.07,医护比渐趋合理。
“十三五”期间,累计落实中央专项资金35.89亿元,实施卫生健康领域建设项目347个,全省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民族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到2404万人次,出院人数达到101.69万人,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改善。健康青海建设稳步推进,疾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重大传染病防治水平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及时防范和应对了各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控制了新冠感染疫情传播,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71.7岁提高到73.7岁,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31.95/10万、10.29‰、12.73‰降至24.71/10万、7.01‰、9.08‰,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发展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部署,提出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的远景目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擘画了美好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高原医学研究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青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内生动力。
二是《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为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是通过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的成功实践,党和政府、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快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展面临良好机遇。
四是“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机遇。兰西城市群重点领域合作共建,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为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强化卫生健康区域协同,改善健康公平提供了新路径。
五是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融合发展正推动智慧医疗全面铺开,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能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问题挑战。
一是公共卫生体系短板仍然突出。疾病筛查、病原追溯、疾病诊断等能力相对较弱,公共卫生人员总量不足、专业不精、职称结构不合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能力不强,重大疫情处置和救治体系亟待加强。
二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且配置不均衡。优质卫生资源主要集中于省级和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弱。东西部、农牧区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地域服务能力差异较大,群众跨省跨区域就医问题突出。
三是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医防协同不充分,平急转换能力不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工作的效果尚未得到显现,中西医结合不紧密,中藏医药传承与创新力度不够。
四是人才总量不足与分布不均的问题并存。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供需矛盾突出,人员增长速度明显低于服务量增加速度。卫生人才区域分布不均衡,引才、留才、用才机制有待完善,人才外流现象仍然突出。
五是社会办医能力亟待加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总量仍然较少,成规模的综合医院,特别是符合群众需求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较少,难以对现有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有效补充,也难以形成有序竞争。
随着老龄化加剧、城镇化推进、智能化普及,居民生活环境及生活方式快速变化,与行为方式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成为威胁居民健康的突出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健康青海为目标,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为基础,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创新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变,努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普惠公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实施、投入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加大建设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维护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推动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发展,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需求导向,公平可及。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加强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源供给,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