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叫何适,没错,就是何适!一个古怪的不能再古怪的名字,何适跟“合适”谐音。每想起这个名字,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每次问起这个名字的由来,爸爸妈妈就说因为我的妹妹叫何莯,也就是和睦相处的意思,所有就很合适。听起来似乎也很有道理,可是是我先出生的呀!妈妈的解释说服不了我。
我的外貌也算不上很好。一张普普通通的脸,黝黑的皮肤,又高又瘦,还有着松鼠一样的两个大板牙。对了,我的鼻孔有点大,这都是小事不讲卫生的后果,大家可别学我。每天早上刷牙迷糊的时候,看到自己的这幅模样都会吓得打一个激灵,立刻就清醒了!
我的性格也普普通通。用简单的三个词概括就是自信、开朗、乐观。就从上学期期中考试说起:那次考试我考得很不好,可是我并没有气馁,反而越挫越勇,在单元测验中考了一个好分数。我的心中就开始骄傲起来,结果在下一次测试中又是一塌糊涂。唉!看来人不能太骄傲了。后来老师批评了我一顿,说我“翘尾巴”。我很想顶一句:我没尾巴怎么翘。可哪敢呀!也只能想想罢了。
我喜欢打架子鼓。说起来,我以前还不喜欢呢。妈妈觉得我写完作业就是看电视,于是在楼下的培训中心报了这个,说是培养业余爱好。开始几天,我心理不乐意。练的时间长了,我慢慢适应了,找到了音乐的灵感,再后来发现打鼓是件多么美妙的事情。现在一听到音乐,我会情不自禁地用手指比做鼓棍敲打身边的东西。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发什么疯呢。
对了,我还知道一个小吃货呢。每次妈妈做出美味佳肴的时候,我就丝毫不掩饰对这些山珍海味的喜爱。只要妈妈一说吃饭了,我绝对是第一个冲上餐桌的。可是,妈妈总是说:“洗手没?”我只能从命乖乖地去洗手了。
这就是我,一个跟大名人胡适同名不同姓的男孩——何适。
篇二: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叫宋蕙馨,是一名四年级的学生。我长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一个高挺的鼻子,我还有一张小巧秀致嘴巴,却能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
我啊,有许多特点,就像天空中的星星,数不胜数。而星海中那颗最大最明亮的星星便是阅读。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我经常与书籍“约会”呢!
我爱看各种各样的书:动物小说、幻想小说、冒险小说……我坐在我的小书房里就能环游世界。我来到了朱克曼先生的农场,观看着小猪威尔伯和夏洛的生活;我和查理去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品尝了那独特的巧克力;我又来到了蓝色海豚岛上体验到了那份勇敢、那份孤独、那份坚强……
“安迪,快起床!咱们今天去游乐园!”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一个又高又瘦,身穿长裙,在灰色的卷发上戴着一顶羽毛帽的人站在我眼前。这不就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吗?
我换好衣服就和外婆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走出了家门。外面阳光充足,温暖的阳光抚摸着我和外婆的脸庞,格外惬意。阳光格外明媚,外婆就像一个小孩一样蹦蹦跳跳。
“今天我们要玩个够!”她笑眯眯地说。到了热闹的游乐园,我和外婆玩了过山车,过山车可刺激了,我们的叫声把树上的鸟儿都吓得四散而逃了!下了过山车,我还昏昏糊糊的,心里好像有个小兔子在活蹦乱跳。外婆买了冰淇淋,我们坐在秋千上舔着甜丝丝、凉丝丝的冰淇淋,我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
接着我和外婆又来到了装饰时尚的电影院,电影趣味十足,让我们捧腹大笑不已,可是电影屏幕变得越来越模糊,最终什么都看不清了……
我睁开迷蒙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原来这只是一个梦。昨天早上,我看了《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没想到晚上竟然会梦到,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
书让我乐在其中,书让我夜有所梦。这就是一个爱看书的我!
篇三: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叫叶芮齐,是一个幽默又狡猾的小男孩。2006年的秋天,在家人的期盼中,我来到了这个世界。经过11年的成长,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知事达理的小学生。
妈妈经常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听了也哈哈大笑,而最有趣的一件事则是,我刚会走时,爸爸是一个“骨灰级”烟友,那时的我不知道烟是什么,只觉得烟是一个很好吃的东西,于是我便偷偷地拿了一根烟,一得手就把烟揉成一团放在了嘴里,使劲一咬,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直钻我的嗓子眼,我赶紧把烟吐了出来,满屋找水喝。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可真傻呀!
婴儿时期是很短暂的,转眼间,我上幼儿园了。在幼儿园,我不哭也不闹,但非常狡猾。有一天吃饭时,我发现另外一个小朋友的粥比我多。我便萌生妒意,过了一会儿,我正剥鸡蛋,一个想法击中了我的大脑,我对那个粥比我多的人说:“你敢把鸡蛋壳剥到我碗里吗,不敢吧?”他一边说:“怎么不敢?”一边把壳剥到我碗里,我见计谋得逞便大声喊老师:“老师,他把鸡蛋壳剥到我碗里了。”老师走过来把我们的粥对调了一下便走了,我赶忙吃了起来,吃完后,发现那人还呆在那里,一动不动。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是不是心眼太小了?
时光飞逝,眨眼间,我已上小学了,随着识字越来越多,妈妈便买了些书给我,我开始只是很好奇,随手翻翻,没想到,这随手一翻,我便喜欢上了阅读。上学看,吃饭看,睡不着觉时还看,妈妈在一旁满脸惊讶又欢喜:“没想到这孩子竟如此爱看书。”
如今我已经成了一名“骨灰级书虫”,记得那次,晚上八点妈妈叫我睡觉,可十点了我还沉浸在书的世界,妈妈常说:“你的眼睛迟早要近视。”
11年转眼过去了,虽然很短暂,但很有意义,我要永远把它珍藏下来,让它成为永远的回忆。
篇四: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大家好!我是王卿,今年十岁了,上四年级。
在我的班级里我的个头算是小巧玲珑。我总爱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有一对弯弯的又浓又密的眉毛镶嵌在,我那双忽闪忽闪的小眼睛上,别看我的眼睛小,我可愿意看那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原。我那高高的小鼻子,坐落在我那厚薄均匀的小嘴上面。五官都均匀的分布在我圆圆的小脸上。
我还非常喜欢绿色,我用的笔,我用的书包,我用的学习桌,都是绿色的,因为绿色能让我平静。
我的爱好还非常广泛,比如:画画,唱歌,跳绳等活动,但是让我最喜欢的活动就是看书。你看星期六早上妈妈给我钱说:“去买盐,家里的盐不多了。”我一听完妈妈的话就飞快的跑到超市买盐了,因为我买完盐后回家还要看书,但是我在去超市的路上看见了一个图书馆,我想在原来去超市的时候没发现这个图书馆呀,这家肯定是新开的,于是我放慢脚步,不由自主的走了进去,完全把买盐的事忘到了脑后了,我找了一个座位,拿了一本书,开始读了我读了一本又一本,直到店主说:“小同学该吃午饭了。”我把书放下这才知道书店要休息了,我问老板:“老板几点了?”老板说:“12点了。”我一听吓了一跳,妈妈早上让我去买盐,过了一上午的时间盐还没买回来,于是我急忙和老板告别,我飞快地跑到超市买上了东西,又急忙跑回家把买的东西给妈妈,妈妈左看右看感觉不对惊讶的说:“你尝尝!”我尝了尝真甜呀!挺好的呀!原来我把盐给买成了糖,唉!没办法,谁让我这么喜欢看书呢!
其实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淘气,你看有一次老师在讲课,老师讲完后让同学重复一遍,有一回老师叫我的同桌来回答问题,我就在同桌站起来的时候,悄悄的把他的凳子给挪走了,同桌答完题后就毫无防备的坐了下来,可是一下子摔在了地上,同学们哈哈大笑,下课后老师把我严厉的训斥了一顿,你说我调皮不调皮?
这就是我一个既调皮,又对书有着浓厚兴趣的小男孩!
篇五: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是一名叫薛涵文的女孩,偏高的个子还有点微胖,我的性格开朗,可有时候又有点暴躁。喜欢乐器、骑自行车、游泳……是不是有点差强人意,接下来就听我慢慢的介绍吧!
我长着一张肉嘟嘟的脸,一双不大不小的花眼静静的嵌在上面,细短的眉毛躺在眼睛上面,不挺也不塌的鼻子任劳任怨的工作着,一张小嘴像有说不完的话,至于我的四肢,腿只能是远看很长,近看不短也不长,胳膊也只能说是肉肉的小胳膊。我觉得我的衣品也就那样,款式比较喜欢简单的,颜色偏向黑蓝白,偶尔也喜欢用粉色来转换一下自己的风格,“少女心”还是应该有的。
我的性格比较开朗大方,活泼热情,或许在别人眼中我比较暴躁、可怕,但别被这一现象迷惑,其实我是非常喜欢交朋友的,结交朋友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像班里转来一位新同学,我主动找她聊天,她也是位热情大方的女孩,还很幽默,融入大集体的速度挺快的,像一只小野猫,上蹿下跳的,倒不像是新来的同学了。我这个班里的“女汉子”,可没这么看她,一个课间十分钟,我们就打成一片,玩的不亦乐乎。
我的爱好有很多,最让我喜欢的还是二胡,虽然它占据了我的很多时间,但它让我的业余生活充实有趣。自从学二胡以来,我每天至少要练一个小时,里、外弦,各十分钟,六个音阶都要过一遍,练习曲、曲子,要拉的流畅,就是十点写完作业,二胡也是必练的一项内容。三年下来,二胡老师让我考级,听着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从此,再延长半个小时练琴。功夫不负有心人,考级那天,我发挥自如,在二胡声结束的那一刻,连考级老师都拍手叫好,我满心欢喜,拿了个“优秀”,老师说,这是考级等级最高的。这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让我期待下次考级。
我就是这么一个喜怒无常的女孩,我的一切,都是生活带给我的,他们让我的生活不再枯燥乏味,而是充满乐趣的游乐场。
篇六: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有这么一个人,我对她非常了解,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个头不算高,一张开嘴乱七八糟的牙齿就露出来了。
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只要拿起一本有趣的书,她就一副“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样子。有一次下午放学回来,放下书包直冲她的房间,因为她中午读的一本《青铜葵花》她才看了一半,她马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听见妈妈叫她吃饭了,她嘴里回答:“哦,就来了!”但是眼睛始终没有离开书,随着越来越精彩的故事情节,她愈发如痴如醉,乐在其中,直到妈妈下最后通碟,她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了。
她还是个小马虎,有时候嘴里念着“324”,写在本子上的却是“342”;把“学校”写成“字校”;把星期二的课程表看成星期三的,以至于上课时没课本而羞愧难当!最让她记忆深刻的是上次期末考试,她信心满满的在试卷上写着,很快就写完了,她看着还在埋头苦干的同学,心里沾沾自喜,马上交了试卷。过了几天老师把试卷发下来了,在看到分数的那一瞬间,她惊愕的睁大了眼睛,不是考的太好了,而是考的太不好了,她赶紧看错在哪里了,原来题中要求用“\”划出正确的读音,她却把错误的划了出来;还有一道是写“广阔”和“悲伤”的近义词,她全写的反义词,这下等待的98分也变成了89分。她气的捶胸顿足,然后斩钉截铁的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把‘马虎’从我的脑袋里揪出来,一脚踢到天边去!”。
除此之外,她还是个‘胆小鬼’,一只蚂蚁从她脚边跑过,她都得一蹦三尺高,吓得尖叫起来,更别说其他昆虫了,但她调皮胆大的妹妹,故意用手捉着个虫子追着她跑,她吓的又哭又叫的跑了,妈妈看着哭笑不得。
不过,她还是一个有爱心还乐于助人的姑娘,你们猜到她是谁了吗?对啦!她就是我——四年级(1)班的XXX。
篇七: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叫曾凌枫,身高一米四六,体重却只有51斤,因此,爸爸妈妈常戏称我为“排骨”。
常常会有人问我同一个问题:“你妈妈没给饭你吃吗?”其实并非如此,我妈妈为了让我有好的胃口,多吃一点饭,多长一点肉,一日三餐是变着花样给我弄吃的,甚至买一大堆补品给我补身子,什么牛初乳、调脾胃大补膏、黄芪精口服液……只有你说不出来的,没有她买不到的,但基本没有什么实效。
和所有的瘦子一样,我也很容易生病。病毒就像一头猛虎,一旦缠上我,前前后后总要打扰个好多天才离开。我还患有鼻炎,这可是一个不好照顾的病,如果发作又不及时处理,它就会恶化为鼻窦炎,不仅吃药治不好,有时候连打三五天针也拿不下来呢!而且更糟糕的是,鼻炎不能根治,气温稍有异常,它就像一头蹲在草丛里的豹子,只要发现猎物就会跳出来疯狂地扑食。
我很善于跑步,尤其是短跑。我经常在校运动会上得第一名,同学们还送了一个“飞毛腿”的称号给我。带着这份殊荣,我参加了大大小小无数次的短跑比赛,印象最深的是去年秋季运动会的短跑接力赛。
当时,我们班的第二棒选手接棒时失了手,所以我们班一直被其它班级甩在后面,同学们一个个都像漏了气的轮胎打不起精神来。只有我信心满满,我暗暗给自己打气:绝不能辜负大家送给我的“飞毛腿”称号。我前倾着身子,弓着左腿,向后叉开右腿,做好起跑的姿势,右手手掌张开向后伸得直直的,随时准备接棒。心里“咚咚咚”地像打鼓一样,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朝我飞奔而来传棒的同学。近了,近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接过棒,牢牢地抓紧它,咬着牙骨,几乎是闭着眼睛,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当我张开双臂冲过终点红线时,才发现所有的选手都被我甩在脑后啦!同学们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飞毛腿!飞毛腿!飞毛腿!”
对,我就是那个飞毛腿,身轻如羽毛,力行如飞电。
篇八: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大家好,我是连子杰,今年9岁了。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嘴巴不大也不小。因为我基本上与书为友,所以同学送外号“小书虫”,我挺喜欢的这个外号的。
我是一个“小书虫”。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完饭去写作业,我点了点头,答应了。我麻利地吃完晚饭后就进了房间,妈妈向我投去赞许的目光:“多爱学习啊!”可是,当妈妈过半个小时再来看我作业的最新进展,结果差点没气晕过去:作业静静地躺在书包里,书桌上堆着一本本书。妈妈气得火冒三丈、暴跳如雷,眼中的怒火燃烧着,眉毛成了倒八字,眼瞪得大大的,像个乒乓球,大声骂道:“原以为你会认真写作业,你却在这里看书,以后没有写完作业不许看书!”我见状,赶紧说:“我写,我写还不行吗?”说完以超音速般的速度写完了作业,便又捧起书看了起来。妈妈哭笑不得。
我除了爱看书,当然还有个大缺点,那就是——拖拉。
记得有一次,我只剩下了英语听写这一项作业,父母说我做完作业就给我玩平板,我当时满口答应,然后妈妈就出去上班了。爸爸一个人在家陪我,爸爸说:“我想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你自己安排好。”我看了看钟,时间还有6个小时,便想:最后再写吧!后来就一直拖一直拖,拖到了六点。爸爸提醒我,说:“喂!小伙子,你什么时候听写呀?”我早就把这件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时一拍脑袋:“是哦!赶快听写!”说完,便让爸爸给我听写。听完写后,英语袋刚放进书包,刚想长吐出一口气,妈妈就回来了。妈妈问我:“作业呢?”我心惊肉跳:”做完了。”妈妈不敢相信地看一看:“不错,全对!”说完,便把平板递给我。哎,真是虚惊一场,但是我确实也要将拖拉的缺点改正了。
这就是我。不仅是个书虫,又是个拖拉王,你喜欢我吗?
篇九: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蔡佳宇。因为父母希望我的未来可以像浩瀚的宇宙那么美丽,那么星光璀璨。
我有一头瀑布般乌黑光亮的长发,眉毛下那双眼睛虽不大,却显得很有生气。美中不足的是小鼻子上面长了好些豆豆,不过我压根儿没想过要为这些小玩意儿而烦恼,我整天快活得像个神仙。最特别的是我那张小嘴巴蕴藏着我那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蹦出的话,有时能气得人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又能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我最大的特点是爱玩。不信,你瞧!一有空闲,我就勾勾画画,画熟练了三两笔便能画出一只哈巴狗或一只胖鹅。有时,又不知从哪旮旯里摸出一团橡皮泥捏起来。要么捏个猪八戒,要么捏个大肚子七品芝麻官。有时撕下几张纸折个纸飞机、千纸鹤什么的……
我还特别调皮。有一次,我到乡下爷爷家里去玩。我和表哥去小河边捞鱼虾。说是捞鱼虾,其实是去打水仗。虽然我明知道自己打水仗不是表哥的对手,却偏偏爱“引火烧身”。我们到了河边,我先泼表哥,表哥很不服气地说:“你泼我,我也泼你!”还好我蹿得快,不然我就成了一只“落汤鸡”了。表哥一看没泼到我,立刻又捧起水向我泼去,瞬间,我的上衣湿了。“我的衣服啊!”我说,话音刚落,我就捧起水朝着表哥所在的方向泼去,表哥也成了一只“落汤鸡”。直到浑身上下湿淋淋的,两只落汤鸡才罢休。回家后,妈妈看到我那副落汤鸡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一把逮住我,正要动手收拾我的时候,我抢先一步将手往妈妈的胳肢窝里一阵“捣鼓”,等妈妈的手一缩,我就脚踩西瓜皮——溜之大吉了。妈妈只好叹口气:“唉,真是豆腐掉进灰里面——吹也不是,打也不是!”
听了我的介绍,你现在已经对我有所了解了吧,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篇十: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嗨!大家好,我叫,或许你会问:“蝴蝶不是昆虫吗?为什么你叫做胡鲽呢?哈哈,想知道为什么?那就看下去吧!
我叫胡鲽有两个原因:第一,我的妈妈认为蝴蝶非常美丽,也想让我变得美丽,我每次都认为自己长得丑,但妈妈却总是夸我漂亮;第二嘛,大家都知道大部分人都随父姓,我的爸爸姓胡,于是我便也姓胡,叫胡鲽,是不是觉得这个名字又好听又好记,感觉还很美丽呢!
看,妈妈又在夸奖我了,我拥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因为我喜欢抓头发,所以我的头发总是像个小鸟窝一样乱糟糟的,一双一笑就只剩一条缝的小眼睛闪着晶亮的光,一个扁平的鼻子立在两眼之间,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笑起来更是好看。
大家都说我是个“乐天派”,总爱笑,听到一个有趣的笑话、看见别人出糗、和小朋友玩闹、甚至吃了一口美味的东西都会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同时大家也都知道我还是个“爱哭鬼”,很容易哭,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么,我并非想哭,而是泪水想要自由,它要随心所欲的流淌,所以我的哭并不是代表我的心里有真正的悲伤。我身上就好像有个开关按钮一样,哭和笑总是一瞬间就被打开,而且还切换自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同样,我也有。画画、唱歌、模仿、游戏、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画画了,每每我坐在桌前,都会情不自禁地拿起笔开始画画,画小狗、画猫咪,画各种动画片里的小动物,我的书本上,作业本上,桌子上,家里的墙面上,到处都有我画过的痕迹,真的是逮着什么画什么。唱歌,也是我的另一个爱好,可是又有几个和我一样认真练习过呢!最开始我总是唱跑调,即使这样也没有阻挡我唱歌的热情。为此,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话筒,让我多练习,后来只要我们有家庭聚会出去唱卡拉OK时,我就成了家里的麦霸。
这就是我——一个平凡的女生“胡鲽”,你认识我了吗?
篇十一: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这孩子,别提了,我真为她感到担忧。
我真觉得她上辈子就是头猪。刚生出来时9斤,乍一看,就是一团肉。五官被肉挤变形了,这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里还傻呵呵的笑。两只小脚真的有点像猪蹄,又短又粗。一出生就捧着奶瓶一顿大喝。医生说这娃要低血糖啦。长大了倒好,别人夸她腿长,她还信以为真,我真替她那猪脑子担忧。这腿真像是大象附体,拍一下,抖得可真够厉害。
她这饭量,我是没辙了,说她是猪,一点也不赖。小时候,不给奶喝就哭,大人们看这饭量,还真以为是生了病。现在,这饭量比她妈还能吃。
这孩子天天在胡思乱想:什么时候可以去火星呀?世上有外星人吗?世上有魔法学校吗?我可以跟哈利波特成为朋友么?……问题提的不合实际,哼,她咋不去火星?她咋不去当外星人?她咋不去当赫敏?……买的些书也乱七八糟,什么《王尔德童话》、《拉封丹寓言》、《哈利波特》……专看些异想天开的书。这孩子可真搞笑,侦探小说看的尿都吓出来了,现在却琢磨着成为名侦探。
大家都说这孩子钢琴弹得好,哼,你不知道他练琴的时候被妈妈揍了多少回。二年级考五级的时候,考了个勉强过关还高兴的直嘚瑟。嗨,你们看到她手指在琴键上飞速的跳跃着,可私底下那孩子练了很久很久很久。哪个暑假她没有去琴行苦练一个月?还不是钢琴老师死死盯着她。每天在琴行最后一个走,天天搭钢琴老师的顺风车。这孩子妈也够聪明,省了油。虽说这孩子的腿是大象附体,可也禁不住妈妈一顿顿“好打”。这孩子因为钢琴不好好练,可怜了这大象腿,这儿紫的,那儿绿的,五彩斑斓。这孩子四年级了,现在正在准备考九级。
有的人还说这孩子文静,哼,疯疯癫癫还差不多!你看看这孩子,从早到晚,基本没怎么认真学过习。呵,你别可怜她,你看她被妈妈一顿臭骂,一转眼就笑的像花一样。
那孩子就是我,一个喜欢笑,偶尔疯疯癫癫,对生活充满了善意的女孩。
篇十二: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早上,我穿好校服背上书包准备去上学,路过妈妈房间里的全身镜,忽然怔住了:镜子中的我好像最为真实,最为纯朴,没有任何虚假的存在。忽然发现人最美的样子不就是你最真实的样子吗?我又往前凑近些。我开始仔细的观察我自己:稀疏的眉毛弯弯的;一双略微有神采的凤眼;说挺也不挺说不挺也不挺的小鼻子;像片片桃花瓣一样的仰月红唇,润润的。这就是我,镜子是不会骗人的。
再看看我的头发,乌黑浓密的一头长发,看起来很柔顺地搭在我的肩上,还有几根短短的刘海搭在我眉毛的上边。我总是梳着中分,从那道印记里时常冒出一两根短毛。我笑起来呢,是鹅蛋脸,不做表情的时候呢,就是瓜子脸,但是脸颊上还有一点可爱的婴儿肥啦。我才九岁,却像个一米六的初中生,我才四年级呢!我的手很大,因为我弹钢琴,我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很长。妈妈总说我还没有长开,因为我的上身很短,一尺多点儿,下身却有四尺多呢!所以我每次要把裤子提很高。
我的爱好很多,画画、看书、做美食等等。我最喜欢花时间来画画,怎么说呢,别人过生日我画一幅画,别人搬新家,我画一幅画,别人要结婚,我画一幅画,他们好像也把我的画视为珍宝,还专门裱起来挂在家里呢,当我坐在椅子上,沐浴着阳光,支起画板放上纸张,拿起画笔的那一刻,我就真感觉自己好像也是一个厉害的大画家了!不是我吹,画画也是门技术活。什么?你不信?你看选纸要选好:水彩用抗湿的纸;动漫用平滑的纸;素描用粗糙的纸;选笔要选好:彩铅画用水溶性彩铅;动漫要用艳丽的马克笔;看!这都是我总结出来的哦。
最真实的自己往往是最好的,望着那些被美颜化妆所麻木的一幅幅面孔,你是否感到害怕?真实的自己应该是最纯真的,为何要被别人的影子所控制?我们不应该去伪装自己,因为我们要做最真实的自己。
“妙妙,想什么呢?都七点五十了,上学去呀!”“哎呀,我要上学去了。”
篇十三: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叫苏锦源,今年12岁,身高一米五左右。还有,我是男生,可能有一些人,一听名字,就想:“嗯……这可能是个女的。”
我长得怎么样,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有时我会在镜子里仔细“端详”自己,就像罗丹端详自己的作品一样,可惜我改不了。我长着一个刺猬头,瓜子脸,扁扁的鼻子,引人注目的眼睫毛,乌黑的头发。同学们第一次见我都说我长得像外国人,我差不多就长这样。
至于我身体怎么样,就一个字“瘦”,胳膊的话,还是很不满意,臂力不够大,腿的耐力还挺高的,。跑个一二千米也不是很累。
还有我的穿衣,我不是很讲究,不穿什么漂亮的衣服,但每天会根据天气来配衣服,很少会喊冷或热。
说起我的性格,我觉得我还挺大方的。同学们借东西我会毫不犹豫地给,弄坏了吧,开个玩笑,也不会让同学陪的。我也不会计较小事,比如把我踩了一脚,不小心说错话了,没关系的,我提都不会提,别人做错了事,我也会原谅的,比如故意打我,把我书踩一脚之类的,我都是当他们在和我玩。
我觉得自己还很正直,我有一个朋友说我一看就是饱受风霜,笑里藏刀,老奸巨猾的老油条,不过具体我也不清楚,我很少做坏事,也常劝别人做坏事。
我的爱好就很好说了,大体地说,我只要接触过的东西我都爱,我的最爱是足球与书法。我爱足球,每天训练过人的方法,比如“彩虹过人”这个动作,看着简单,做起来却很难,我每天都看视频教学,每天练,终于练出点样子来了。我还苦练“变向”,寻问家长,同学,每天练一下。书法我从一年级就学,学到现在一直没断,我的下一个目标是行书,学好以后在作业本上写出不同的风格。
我还很喜欢篮球,篮球的投篮,过人、上篮,我都知道,有时我也会打一打。象棋,我都是和爷爷学的,我周末一有时间就会和爷爷“撮”一顿。
这就是我,这就是老师、家长、学生认识的我。希望大家能与我做朋友,更了解我,我也要了解我自己。
篇十四: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我出生早2003年12月除夕前一晚。一副极像男孩子的面孔以至于医生差点把我认错。而性格也好像跟随了样貌似男孩子一般顽皮。
几个月大的时候,我成了家里的“定时闹钟”。每每十二点,就准时响起。家人们为此也十分烦恼。
到四岁的我,黝黑的皮肤,干净利落的短发,以及瘦弱矮小的身材搭上男子气的衣服。不问性别还真的看不出我是女孩。由于那时还没有上学,时刻停不住手脚的我经常晚上与楼下的小伙伴玩耍。但我每次都带着伤回家——磕的,擦的,摔得无所不有。但我每次都倔强的将忍着泪水只挥挥手说:“男子汉流血不流泪!”这使的全家哭笑不得。从这后男孩子的标签就与我形影不离——因我=为每一个动作神态动作语言都无不显示。
但待到十二岁时,一个伤痕似封印般把这跟随着我的性格永远的封尘在内心深处。那一天,聒噪的蝉永无休止的叫着,仿佛提醒着我坏事即将来领,头顶上毒辣的太阳耀武扬威的普照着大地。周边的景物像被镶上一道金边。好奇心催使着我冒着炎热走出家门。门外金黄的沙堆变成了我玩乐的天地。“晨,快点进屋,外面这么晒会中暑的”“不,我要玩沙子,没事的。”这样的对话重复了许久。也许是任性,奶奶终于忍不住便扬着衣架赶我回去。见此状,我落荒而逃,敏捷快速的步伐,一两步我就便越过奶奶向二楼跑去。我气喘吁吁的在二楼。这下追不到我了吧,我的身手这么快。正当我想找地方躲起来的时候。神经还是比我的行动快,一丝痛意从手上传到大脑,看到血流不止的伤口,面部已经替我做了决定,多年积蓄的泪水被内心的害怕打开了阀门,接连不断的从眼眶溢出。奶奶帮我处理好伤口后,我的内心仍存余悸。以后才也不调皮了。弄伤自己一点也不开心。我暗暗地抱怨。经过好几个月的伤口才慢慢愈合。家人们也惊奇地发现了我的重大变化——我变得乖了。
现在,男孩子标签已经渐渐褪尽。因为那个伤疤永远警示着我。
篇十五:我的自画像作文700字
顶着一头“鸟窝”,鼻梁上架着一副深蓝色的眼镜。眼神里闪烁着快乐的光芒,并透露着非凡的“学霸气质”。何许人也?哈哈,是我。
我不仅“帅”,还有很多优点呢。让我来数一数吧。
我很幽默。但有一点小捣蛋,平时总能引发同学们的一阵爆笑。有一次,值日组长敲着黑板大声说:“你们给我听好了,现在谁大声喧哗超过四句话的,我就记上他的名字。一会我就报给老师。到时可没好果子吃!不然就给我安静点。”他话音刚落。我数了数,正好超过了四句。我眼珠子咕噜一转,主意来了。我立即低声地对组长:“组长,我知道你肯定是一名言而有信的好组长,对吧?”不等他回答,我便抢着回答到:“肯定是的,组长,你现在正巧有机会体现出这种优秀的品质,刚才你说话已经超过了四句,并且大声喧哗。”接着我又补充道:“为了言而有信,那就请吧。”我做了一个让组长写上自己的名字的姿势。此时,周围便一阵爆笑,笑声快要把屋顶掀掉了。
我很喜欢阅读。一旦下课无事,我便会进入书的世界。每当有人在我看书时,叫我去玩,我就会自觉地摇摇头,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可有人偏要和我“作对”,一把夺去我手中的书,以为得逞了,可是他想错了,这时,我就会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地拿起另一本书,继续沉浸在书的世界里。那人见没趣,总会灰溜溜地把书还给我。
我还有许多兴趣爱好。比如我喜欢打篮球,游泳、编程。休闲的时候,我还会弹弹钢琴、吹吹葫芦丝。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来说说我的缺点吧。
我总是丢三落四。笔盒里的文具没有一种没被我丢过的。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没有找回来。还记得有一次六一儿童节。我从学校乘车回家,结果把带回家的六一节礼物和手表,都落在了地下车库。等我想起来的时候,它们早已不见了。但我想这都是我暂时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的。
瞧!这就是我,一个不是很完美,但积极向上,又有些自恋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