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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申报表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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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在澳门逗留一般不得超过七天
入境申报表可以提醒你逗留期限
遇到司警检查的时候也能省下功夫
现在都以自动列印代替
在澳门期间一定一定要保存该表
自2013年7月10日起,澳门全面实施「旅客出入境免盖章措施」(澳门对非澳门居民持「旅行证件」入/出境已豁免盖章),并以列印《入境申报表》通知旅客在澳逗留期,所有旅客无须再填写《入境申报表》。请各位旅客留意《入境申报表》上的逗留期限,在澳期间请妥善保存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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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逗留每日罚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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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如逗留超过入境申报表上所载的逗留期限,
或在被废止逗留许可后
Q:
在澳门逾期逗留,一日需罚款多少,需要坐牢吗?
A:
根据第14/2014号行政法规(修改经第23/2009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5/2003号行政法规第32条)第一条的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不超过30日者,每逾期逗留一日,罚款500澳门元;而倘若于一年内重犯或逾期逗留超过30日者,即被视为非法移民,须被驱逐出境及被禁止于某段期间再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即使持有不同的旅游证件亦然。逾期逗留并非刑事罪行,故不会因此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
逾期逗留轻则每日罚款500
来源自澳门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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