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客出发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没有身份证的需携带含有本人页的户口本,如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乘坐动车、不能入住酒店等损失,需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凭证享受门票优惠的游客请出示证件如没证件补齐差价;
2.请游客朋友带好防晒霜、遮阳伞和防风外套,适当带常备药品,如肠胃药、创可贴、晕车药等;
3.景点在不减少的前提下,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当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景点临时关闭,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再安排,将按照旅行社折扣价将门票费用退回游客,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4.请游客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如有遗失,我社及导游协助处理或报案,无赔偿责任;
6.行程内所标的行程的顺序时间作为参考,我们尽量按此时间游览,但是以实际情况为准,游览时间为大体时间,如有相差30分钟左右为正常现象望做出理解!
7.景区内有许多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兜售各种纪念品,请客人谨慎购选择,由此产生的质量纠纷以及其他责任我社不予以承担;
8.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或已经年满80周岁以上的游客建议不要报名参团,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游客自理!因75岁以上老年人和3岁以下的婴儿保险公司不承保,如客人一定要参加旅行团,万一发生意外情况,旅行社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一切的经济赔偿;
9.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旅行社,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 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20人以上),旅行社提前3-5天通知则延迟或取消,旅行社不承担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