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 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23〕9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经密云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在北庄镇的暖泉会村、朱家湾村、抗峪村、大岭村、北庄村、苇子峪村、土门村、东庄村、干峪沟村、营房村、杨家堡村,开展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地籍总调查。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提交材料:(1)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2)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用地建房审批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序号
行政村名称
联系人
收件地址
备注
1
暖泉会村
许广军
暖泉会村
村委会
2
朱家湾村
李朝勇
朱家湾村
村委会
3
抗峪村
果长林
抗峪村
村委会
4
大岭村
崔志刚
大岭村
村委会
5
北庄村
康冉
北庄村
村委会
6
苇子峪村
许生武
苇子峪村
村委会
7
土门村
果成
土门村
村委会
8
东庄村
钱志军
东庄村
村委会
9
干峪沟村
高秀芬
干峪沟村
村委会
10
营房村
夏志友
营房村
村委会
11
杨家堡村
王浩学
杨家堡村
村委会
特此通告。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