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706破6号
2023年10月19日,本院根据债权人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铜陵水沐年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30日指定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担任铜陵水沐年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铜陵水沐年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2日前向铜陵水沐年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北路财富广场A座1905-1907号;邮政编码:244000;联系人:钟义龙律师联系电话0562-2177826,1360562928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铜陵水沐年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铜陵水沐年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4时40分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一楼第一法庭(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和谐路37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