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个人旅游签证的申请人需要在递交申请当天出示本人所有材料的原件(如户口本、结婚证、退休证、房产证等)!!!
2、所有申请人(包括不满12岁的未成年人)都需要亲自到申根各国签证中心采集生物识别信息(指纹+拍照),不能由他人代替。该生物识别信息通常将被保留在申根各国系统内59个月。一切指纹的使用都由使馆负责,即使您曾经录入过指纹,如使馆找不到您的指纹记录或者您的指纹记录无法使用,使馆有可能要求您去使馆重新录入。指纹具体采集指纹时间待使馆确认约签后另行通知。请申请人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3、其他提示:
a.对于未成年人的要求比较苛刻,不接受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出行
b.特别提醒:在欧盟有亲属的客人,需要提供该亲属的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以及居住证(卡)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对于有同行人自备签证,建议提供同行人的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以及与该同行人的关系证明。因自备签证产生的出入境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
c.使馆对于客人的出境记录以及财产状况较为关注,提示您请尽量多的提供,这样有助于提升您的签证通过率。
d.使馆有时会要求额外补充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请务必提供真实的在职证明,以免因此造成拒签。
e.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f.使馆有权在受理签证时抽取申请人到使馆面试,或要求申请人回国后到使馆面试销签
g.递交到使馆的签证资料,使馆概不退回.
h.请如实提供所有签证申请资料,虚假资料将会导致拒签甚至拒绝入境的严重后果.